“我就是去要古董的,那東西是我們的——”
“你們的?也就是說還有同夥?”
“呃——不是同夥。”
“你有什麼資格說不是同夥?老實交代!”
“呃,是同夥?可我們不是搞破壞的,我們只是要回我們的東西——”
“你們的東西?那怎麼到218號院子裡人手裡的?”
“——賣,賣的!”
“賣了再要回來?!是這麼個目的吧?還打算不把錢給人家?”
“不——我們——我願意花錢買回來,兩百萬也行!”
“兩——百——萬?你們哪來這麼多錢?”
“呃——我們——我們——老闆?”
“來人,把他拽出去看形勢——”
“別別別,我說!”
“那就說!”
“我們老闆先看上的這個,後來我那朋友就賣給——那個院子裡的人了,你說做人要講誠信吧?”
“你連法律都不講,還講誠信?!”
“——”
“怎麼?承認了?”
“承認了?我承認什麼了?”
“賣了東西再要回來,想訛詐人家的錢?”
“不不不,我只是想要回東西,要不你去找我老闆吧,她叫李華聯——”
“李華聯?”
“嗯,就在陽朝區前門大街衚衕口四號院。”
“也就是說,你是接受她指使的?”
“是——”
李棟樑害怕了,他還以為這些人是派出所的便衣警察,畢竟還有個是持槍的帶隊,誰知道眼瞅著快到派出所了,吉普車來了個大拐彎,竟然直接拐進了農業部裡,然後便被兩人拎到個潮溼的房間裡面,從小混到大的他就知道踢了個鐵板,不說老闆能不能擺的平,最起碼他是要倒黴了,這些人沒個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