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博的所謂求婚,當然,不是真的結婚,而是,訂婚。
畢竟,童小槐才十八歲,連結婚年齡都還沒到。
他們的訂婚儀式,在元宵節那天在l城最大的酒店鳴軒大酒店舉行。
當天到場的人,除了炎家的人,其餘可以請到的,基本都已經到齊了。
這個訂婚儀式十分轟動,即便倆人還沒正式扯證結婚,但在別人眼裡,他們已經是名正言順的夫妻了。
兩年之後,童小槐剛過了完二十歲生日,炎博便再一次求婚。
這次,童小槐依舊爽快地收下了戒指,但她,卻沒答應結婚。
不是因為她不想與炎博結婚,而是,即便她和炎博訂婚已經近兩年,炎博父母的態度,卻沒半點軟化,相反,還有點變本加厲的意思。
“炎博,我願意與你一輩子在一起,不管,領不領證,結不結婚。”
童小槐愛炎博,她不願炎博因為那一紙婚書而跟他父母正式開火。反正,她要的,不過是和他在一起罷了,形式上的一切,於她,一點不重要。
炎博對自己有足夠的自信,同樣明白一紙婚書並不是保障倆人感情必須品。
經過無數努力還是勸不動童小槐,唯有求得童老大和童媽.的諒解和同意,在l城添置了一間別墅,與童小槐以未婚夫妻的名義正式住在了一起。
除了沒有那一紙婚書和隆重的婚禮之外,童小槐和炎博,搬到一起住之後,便和普通夫妻無異。
他們始終認為,父母終是拗不過子女的,炎爸炎媽再固執,總有妥協的時候。
而他們等炎家父母的這份妥協,足足,等了十五年。
在童小槐三十三歲、炎博三十五歲那年,炎忠終於從第一線的崗位上退下來,而這時,他的小兒子,已經在l城和他的戀人共同生活了十三年。
大概,到了這時,他已經沒有了反對的籍口。
又大概,他終於意識到,他的反對,根本阻礙不了小兒子非要跟童小槐在一起的決心。
於是,在相識相戀了十五年之後,童小槐和炎博,終於在雙方父母的祝福下,扯了證,走上了婚姻的殿堂。
結婚之後,雙方父母就開始密集式地轟炸,希望倆人能早點生孩子。
童小槐和炎博共同生活了這麼多年,起初是因為覺得沒法給孩子一個名分,所以,刻意不要。
到後來,卻是慢慢習慣了二人世界,對孩子的事一點都不上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