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經過一整天的搜尋戰鬥,鑫帶人殺掉所有剩下的骷髏人。
回到綠洲並且吃完晚飯後,他才笑眯眯找到洛肯詢問道:“嘿,洛肯,你擅長用什麼武器呀?”
洛肯聞言不由一愣,隨後就撓了撓頭皮回道:“大斧,最好是雙刃的。不過這裡的斧子都太輕,如果是全金屬的就。”
自言自語的說到這裡,洛肯臉上露出了點點疑惑:“大將軍為什麼問這些?”
鑫聞言立刻眉頭一挑,笑著虛點了點洛肯:“明天給你個驚喜,走了!”
莫名其妙的洛肯再次撓了撓頭,根本想不明白鑫到底在說什麼,索性大刺刺躺在草垛上,不一會兒就呼呼大睡了起來。
次日清晨,鑫與洛肯二人站在綠洲南側沙地邊,與戰爭使者做了個簡單道別後,兩人才快步向正南方趕去。
接下來的目的地非常明確,從這裡一直往南走到一片高崖邊,再往東走一段距離後,就會找到一處高崖中間的裂谷。
谷內就有咕嚕王國曾經唯一的鐵礦,不過現在已經被女巫擋住了去路。
三年!
整整三年!
沒有任何人能夠打敗女巫,甚至和對方連個一面之緣都沒有!
可是透過從咕嚕等人嘴裡得到的訊息,只要不去威逼硬闖裂谷,女巫最多隻是施法創造一片幻境。在他們水盡糧絕快要死亡的時候,就會被幻境自動丟出來。
不輕易殺人就一切好辦,這就證明女巫並不嗜殺,甚至可以說脾氣還不錯。
從另一個角度分析,荒原族最擅長什麼?
硬打硬殺!
對於這群不會拐彎的傢伙,指望他們能和女巫好好說話?
扯!
但他作為一個人類,怎麼可能對一位女士這麼粗暴?
文明,將是他和女巫溝通的最大依仗。至於熟了以後會怎麼樣?這個得等熟悉以後再說。
兩人接連翻過兩座沙丘後,鑫從背囊裡取出一把雙刃重斧。手腕一扭讓其在手中自轉兩圈,隨手就遞給洛肯笑道:“吶,咱們都不是外人,這把斧頭拿去用吧!”
在鑫的手中是四尺短斧,但洛肯拿著卻剛好合適。滿面欣喜的撫摸著新斧頭,就好像在撫摸情人柔嫩的肌膚。
“謝謝大將軍!”神情激動的咧嘴一笑,洛肯立刻將舊斧頭別回後腰。左盾右斧隨手揮舞了幾下,不由高聲感謝道:“謝謝大將軍,洛肯太喜歡這把斧頭了!嘿嘿嘿!”
“喜歡就好。”鑫聞言只是微微一笑:“走吧,儘快找到那個神秘的女巫,陪著本將軍和她好好談談!”
“好!”洛肯頓時重重點頭,快步就跟上了鑫的腳步。
給洛肯製造的新斧頭,雖然和寶具依舊相差甚遠。但這可是以骷髏短劍為主體,加上部分鋼鐵熔鍊而成。
長度四尺六寸,雙刃寬厚鋒利。前後各有一根三稜矛尖,可劈可砍可刺可砸,對於喜歡大力出奇跡的洛肯,毫無疑問是最合適的武器。
至於他現在手裡這根,明顯長了一尺多的合金棍,主體則完全由骷髏人剝離出的金屬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