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對手是誰?”金申英還不怎麼放心,問道。
“喏,那個人。”金東煥指向了後臺的另外一邊。
一個髮髻散亂,一口虯髯,半身破袍,不修邊幅的男子,拎著一把形狀古怪的樂器,靠在牆邊打盹,口水滴滴答答地流了下來。
看到這個人的瞬間,金東煥覺得自己贏定了!
搞音樂的人,對自己的樂器,都非常愛惜,至少有個盒子箱子保護著,但是這男子那把樂器,就那麼拎著,一點保護都沒有。
啊呸,連自己的樂器都不尊重的人,算什麼音樂人!
金申英立刻就開始鄙視這個人了。
而且現代的樂器,都精美無比,這男子手中的樂器,沒有什麼裝飾不說,甚至連漆都磨沒了。
嘖嘖,連個好樂器都買不起的人,混的肯定也很差了。
而且,那樂器的形狀也簡單樸素的難以置信,看起來就像是半塊圓木,一端削尖了變成了一個把手,然後在上面隨便地釘上了幾根弦,那些弦還不是鋼弦,弦上都磨出了毛刺,似乎很快就會斷掉。
不仔細看,還以為這傢伙是個板球運動員,拎著一隻球板似的。
這樣一個人,你說他是個打手都有人信。
就是很難相信他是個唱歌的。
這人竟然也是對方的選手?
金申英冷冷一笑。
來吧,我來讓你感受一下,什麼叫做真正的音樂人!
金申英今天準備的這首歌並不是他自己玩的獨立搖滾,為了能夠讓現場high起來,他選擇了一首在韓國傳唱度非常高的搖滾歌曲,把這一首歌唱得是蕩氣迴腸。
等到滿堂喝彩之後,金申英這才得意洋洋地回到了後臺。
一個歌手,現場發揮好了,簡直比吃了人參果還爽,金申英覺得自己好久沒有在現場發揮的這麼好了,簡直是火力全開,殺神誅魔!
自己的那個對手,應該被自己的表現震傻了吧。
畢竟是個沒有絲毫知名度的歌手,估計是拿來湊數的。
誰想到,他回到後臺,才發現,那個男人還流著哈喇子,靠在牆邊打盹。
什麼?剛才我唱歌的時候,你竟然沒醒?
這麼大聲音,你還睡?睡個頭啊你睡!
“喂,該你了!”金申英上前推了他一下。
那男人被推醒了,竟然還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