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別叫我歌神> 第954章:小白×小白,聯名限定!(四更,陌石_cmfu加更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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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4章:小白×小白,聯名限定!(四更,陌石_cmfu加更8/12) (1 / 3)

其實也難怪俞文鴻吐槽,實在是谷小白的代言太少了。

迄今為止,谷小白只有一個廠商的兩個代言合同在身。

那就是和付中梁主持的“科創未來”孵化器簽訂的代言合同,以及和德寧集團簽訂的一份比較寬泛的形象代言合同,允許德寧集團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使用他的形象進行宣傳。

而之所以如此,有三個原因。

第一,法律規定,明星不得代言自己沒有使用過的產品或者服務。畢竟明星代言並不是明星們賺錢的唯一方式,而是一種附加方式,而且明星的影響力非常大,可能會造成一些惡劣的影響,所以接受附加的約束條款也是理所當然。雖然這種事情在法律上很難取證,很多明星也在打擦邊球,但谷小白是個很遵紀守法的孩子來著。谷小白唯一代言的廠商德寧集團,還是因為他本身就是科創未來第一個使用者,同時對德寧集團也有足夠的瞭解。

第二,作為代言人,在簽訂代言合同的時候,通常要簽訂兩年或者以上的代言合同,同時要按照協議,配合進行商業宣傳,為企業站臺。但谷小白顯然沒有時間配合這些商家進行商業宣傳。

第三,谷小白雖然名聲已經如日中天,但依然在上升期,現在簽訂代言合同,屬於暴殄天物。閃姐和郝凡柏,依然在對各種代言合同挑挑揀揀。

但上面幾點其實都是可以克服和透過合同來限定的,很多廠商已經喊出來,不需要谷小白幫助站臺,只需要藉助谷小白的形象,拍一些廣告片之類的就可以了,給谷小白的溢價也特別高。

但真正的原因是……谷小白真的不喜歡代言。

“什麼?拍廣告片,我不會演戲唉!”

“看自己的臉出現在廣告牌上,總感覺好傻。”

“簽了合同該不會我就只能用他們的產品了吧,不好用怎麼辦,我不喜歡怎麼辦!我不要!”

“我已經唱了那麼多歌了,為什麼還要我去代言!”

反正,谷小白的各種刁鑽理由,處處透著一股厭學的壞孩子才有的氣息。

對此郝凡柏和閃姐真的特無奈。

但他們能怎麼辦呢?……未成年的小屁孩的想法,誰能理解呢?難道你去打他?

別的明星是不是代言,往往是經紀公司、經紀人說了算,都是工作。

谷小白就是自己的老闆,他不喜歡誰能強迫他?

而郝凡柏和閃姐放任谷小白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

谷小白真的很能賺錢。

如果隨便去節目上唱幾首歌,就能賺走別人一場晚會製作費用的幾分之一。

出張EP,出張專輯就能讓伺服器擠癱了。

八萬八千人的巡演,一開就是十二場……

行吧,代不代言的,您高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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