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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墨治法》(二) (1 / 3)

舉國制,即在以國家利益的前提下集全國人力、物力集中來做一件事。

這對於東梁君而言又是一個聞所未聞的詞,以至於他精神一振,繼續仔細觀閱起來。

在舉國制的詮註後,李郃乾脆就以少梁戰後的重建與發展舉例,表明舉國制的優點。

戰後的少梁,面臨著數個重大問題,比如魏國的報復。

但最最迫切的,則是青壯年勞力的嚴重不足。

這些青壯年去哪了?

答案是參軍了。

昔日在梁姬的懇求下,少梁十五歲至三十五歲之間的青壯年基本上都參軍了,正因為如此,少梁在結束與秦國的戰爭後,國內仍然還剩下至少兩萬餘軍力。

那麼問題就來了,這些已編為軍卒的青壯年該如何處理?

解散為民吧,萬一魏國日後來攻,少梁又得臨時徵募這些疏於訓練的青壯年迎戰,再一次付出沉重的代價;不解散吧,全國就只剩下一群老弱婦孺,根本無法滿足耕種所需的勞力。

基於這個問題,李郃提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軍屯!

也就是說,那兩萬餘青壯年不解散,直接編成若干個營,農忙時參與全國性的耕種,農閒時則在各個營繼續訓練。

這個建議讓東梁君拍案叫絕。

他怎麼也沒想到,此前他與尹騭、範鵠等人頭疼了許久的問題,竟如此輕易就被李郃解決了,而且解決地十分巧妙,堪稱兩全其美。

但之後李郃就軍屯一事展開的鋪敘,就讓東梁君感到了困惑。

因為李郃主張軍屯的收穫全部歸於國家,那國民怎麼辦?

答案是國家發糧。

對此李郃也做出解釋。

首先,與秦國一戰後,他少梁的百姓幾乎都沒有餘糧了,只能憑藉秦國賠付的總共一百二十萬石糧食來生活,直至來年的秋收,整整長達九個月,與其發九個月的糧食給全國百姓,致使一部分糧食流入市面,那還不如由國家來發放,更有利於確保每一家、每一戶都能得到足夠的糧食。

畢竟少梁是沒有單獨錢幣的,此前在少梁流通的大多都是魏國的錢幣,而鑑於目前魏國與少梁的關係,魏國抵制甚至針對少梁那也是不得不防的事,與其讓流落在少梁市面的少量魏國錢幣來影響米價,那還不如直接取消米市,從根本上杜絕哄抬米價的可能性。

其次,少梁的建設需要錢,然而少梁既小又窮,根本沒有多少錢,倘若九個月的糧食一發放,那之後的重建就只能讓全國軍民義務勞動了,雖說少梁國民對於重建國家一事極為熱忱,但也不能讓他們白乾啊,可能一兩天沒什麼,時間一長,民心必定生怨。

因此李郃主張先留著那批一百二十石糧食,拿它來刺激舉國百姓建設少梁,按勞分派口糧。

或許有人會問,那少梁百姓之前失去的東西、付出的代價怎麼辦?撫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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