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從KTV回小區,才選擇打車,其實書店距離小區也就是十分鐘的路程,潘安一直都是步行回家順便吃飯。
消費的慾望非常低,潘安能花錢的地方屈指可數。
“哦,前幾個月交了一次物業費。”
潘安翻看起了自己的日記,很快就找到了花錢的地方,而且可以具體到某天的某個小時,清楚的標明花錢的地方和多少。
“三月九號,從書店出來的時候外面正在下大雨,去附近超市買了一把雨傘,花費23元。”
“四月十二號,氣溫驟降,就買了一件外衣,消費130元。”
“第一次去東方網咖上網的時候辦會員衝了五百。”
……
“六月二十五號,熱得難受,回家的路上和春風超市的阿姨那裡買了根一塊錢的凍凍冰。”
“六月二十九號,購買電腦花費14999元。”
……
潘安想了想,發現花錢的地方真不少。
每月物業費、水電費、影片網站包月費用、手機寬頻繫結套餐費、飯錢,還有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
儘管自己不是那種亂花錢的人,但錢包裡的十萬塊錢還是沒撐到年底。
現在銀行卡里還有十萬塊,潘安的情況也不是那麼的著急,還有時間去解決金錢問題。
在買房子之後,潘安就只有二十萬,至於銅幣則是一個都沒有,至今都是零。
這七個多月花了十萬多塊錢,其中大頭主要是一些家電之類的東西,再其次就是經驗了,比如空調不製冷了就叫人過來維修,被坑了一千多塊錢,吃了虧才學會花錢之前事先調查。
手中的十萬塊雖然能夠花到年底還有富裕,但潘安還是要做一個提前規劃,必須要有新的賺錢門路。
思考了一下,潘安找到了兩個賺錢的方式。
第一,出去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