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不結個婚,怎麼知道枕邊人是敗類呢。
“水馨……”
無論如何都不能分手,因為,房子漲價了。
抿唇,“我的錢,都給家裡花了。”沒騙人。
就把花銷說了。
恩,給父母買了套房,這只是一個開始。
接下來的裝修費,買傢俱的錢,父母的生活費,都不少。李成飛工作幾年存的錢都沒了。
他還有個弟弟,比他小八九歲,初中唸完就出去闖蕩了,好吧,其實是在外面混日子。
就算混,也要錢的。
後來又交了個女朋友,是縣城裡的姑娘。
都知道談戀愛就是燒錢,要請吃飯要買禮物,出手不大方會被留下吝嗇的壞印象的。
年輕人,面子大於天。
李成飛每個月要寄的錢更多了,去一大半。
但好歹還能有點剩餘,他再省點,存下的也還勉強,而且,那時候又剛好漲了工資。
這樣的日子過了兩年。
有一天,李母打電話給他,說弟弟要結婚了。
他:……
想想也是應該的,畢竟戀愛談了這麼久,差不多了。
李母說,“小俊那女朋友懷孕了,要十萬塊錢的彩禮,還有三金,結婚的一系列都不能少。”
“還要買套房子。”
李成飛著皺眉頭,“家裡不是有房子嗎?”
挺大的。
如果不滿意,重新再裝修一番就好了,傢俱什麼的都可以換,比買新房要便宜很多。
李母就說了,有點無奈,“那姑娘不願跟咱老的住,說不買房就去醫院把孩子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