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終於要改善了。
你還敢拒絕?
最後就是第三個議題《惡魔果實公有化及惡魔果實能力者登記法桉》,這個就讓包括螢幕前的觀眾內部都產生了分歧。
因為這個法桉是要將所有的惡魔果實都從法理上歸為世界政府所有。
任何人在野外發現了惡魔果實,嚴禁私自送與他人或販賣交易。
必須主動撥打‘聖地寶庫辦公室’的電話上報,然後前往指定的附近警察署,等待聖地寶庫部門官員前去接收。
不過上報者也不是毫無所得,如果上交的惡魔果實能查明資訊,就會根據評估的價值給予獎金補償。
如果是未知的惡魔果實,也會給予至少一億貝利的獎金補償。
可以說。
任何一個人只要找到了惡魔果實並上交世界政府,就可以原地暴富變成一個身價上億的富人。
甚至。
如果上交的是自然系惡魔果實或者幻獸種惡魔果實,那就不是一兩億了......
但是。
如果私自給予或交易,那一旦發現那後果就嚴重了,根據惡魔果實的價值會按照重刑罪,判處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關鍵是重刑罪!
可如果找到後沒給別人,也沒賣出去,選擇自己吃了呢?
這裡就是令許多海星民眾感到不舒服的地方。
根據法桉規定。
一旦選擇吃了惡魔果實,就需要主動到附近的警察署,登記自己的資料和聯絡方式。
如果住址和電話號碼出現了變化也需要第一時間到警察署更改記錄。
其中也包括現在已經是惡魔果實能力者的人。
而當世界政府需要徵調的時候,必須無條件服從和配合,但事後會給予一定的酬勞,建立了功勞也會進行表彰。
可若是拒絕登記或之後發現長期沒有登記,一旦被警察發現就要面臨高額罰款和強制登記了。
登記後要是拒絕徵調,那性質就更嚴重了。
至少得走一趟司法島。
因此。
《惡魔果實公有化及惡魔果實能力者登記法桉》頓時在海星各地掀起了軒然大波,議論聲宛如浪濤般此起彼伏。
也令許多民間的惡魔果實能力者們臉色大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