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夢涵在辦公桌上的檔案堆裡,翻找了一陣。
從中取出一張印有文字的A4紙,面帶冷笑,接著說:
“根據刑法第272條,【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吳夢涵冷漠道:“明白了嗎?超過三個月未還, 加上數額巨大的,要處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你挪用的那82萬元, 按規定,也能算是數額巨大了吧?
嘖嘖,三年起步啊,你是想進去踩至少三年的縫紉機嗎?”
要判刑,還得進去吃至少三年的牢飯……
天吶,怎麼會這樣!
席初柔臉色慘白,妙曼的嬌軀如篩糠般,止不住地顫抖起來,臉上寫滿驚懼。
這下她徹底慌了。
“吳秘書, 吳秘書我, 我知道錯了, 你放過我吧, 我求你了, 我給你跪下好嗎……”
說著,席初柔已經顧不得顏面了,含著淚就要給吳夢涵下跪。
吳夢涵卻一把扶住她,將她按回座位上, 淡淡地說:
“你不用給我下跪,這件事康總已經知道了,你就算給我跪下磕頭,我也幫不了你。
以我對咱們康總的瞭解,你如果不按照他的想法行事,致使他明天晚上招待貴客的事情搞砸,他可不僅會讓你進去做三年,而是會往十年去整,你明白嗎?”
席初柔眸中的眼淚奪眶而出,嘴皮子都在打顫:“怎麼會這樣,我,我當時挪用資金只是迫不得已,我後面也還回去的呀……”
見她還擱哪兒嘟囔,吳夢涵無奈,只好繼續說:
“我看你還是不明白我的話,就這麼跟你說吧,不止是那次挪用資金的事兒,有好幾次私底下康總讓你劃款,你都轉了, 但是你知道那些款轉去哪裡了嗎?
在沒有錄音錄影的情況下,要想栽贓你在這上面貪墨了錢, 你覺得很難嗎?”
“嗚嗚嗚……”
聽到吳夢涵這麼說,席初柔徹底崩潰了,放聲大哭起來。
等她梨花帶雨地流了一陣眼淚,大抵也明白事情的嚴重性之後。
吳夢涵才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