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這種對自由近乎偏執的追求,我向家庭長期的壓迫做著鬥爭。
儘管我知道,從父親放下手術刀的那一刻起,我就贏了。
貫徹著屬於自己的原則,我不隸屬於任何組織。
在世間的陰影中行走,我也見過了形形色色的人,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事。
我參與紛爭,也製造紛爭;我喜愛混亂,也忠於混亂。
真有趣,將日內瓦宣言記得滾瓜爛熟的我,盡幹著與各種暴力事件相關的勾當。甚至有時出了人命,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
也許我的冷血與生俱來。
我本是這樣想的。
但原來,我不是——至少那時不是。
因為一些朋友間的過節,我被牽連到黑道的勢力紛爭中。本來他們抓到我,以怎樣殘忍的手段對付我都是無所謂的,反正自然有人來救我。
但我沒想到的是,他們將矛頭對準了我的家人。
原本是不至於鬧出人命的程度。可不曾想,我年邁的父母承受不住那般拳腳與恐嚇,沒有挺過去。
那天恰巧有訪客登門,是父親曾經救過一命的一家人,經濟條件很差。為了防止事情敗露,他們也成了陪葬。
我成功脫身後,從友人那裡得知這件事,連忙趕回家中——我本以為我可以不在乎的。
面對著血跡斑駁的地板,凌亂的腳步,與空蕩蕩的屋子,我一時說不出話。
更可怕的是,這件事竟然被壓住了。
五個人命是如此無所謂的東西嗎?我不信這個邪,發動了所有可以利用的力量,去挖掘幕後的罪魁禍首。
沒想到,竟是因為那幾個狐朋狗友得罪了一個大型企業,總部就在本市。他們的組織與企業的內部有所勾結,但發生了一些矛盾。在這個節骨眼上,這幾人竟不知死活地冒犯了他們的一處洗錢公司。
戰鬥一觸即發,我也被捲進其中。
包括我的家人。
而這一切,只要靠金錢與關係,就能理所當然地被擺平?
我先前所接觸的陰影,只是龐大黑暗世界的鳳毛麟角嗎。
什麼是非善惡,什麼個人原則。
去他媽的。
我意識到,我之所以可以這樣玩世不恭、為所欲為,實際上也只是仗著我有一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