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常穿著白大褂的人偶爾會來。那衣服很修身,不像醫院的那種,但他們都叫他醫生。
醫生曾有意無意地告訴我,先生的扇子上本是有字的。可能換了一把,也可能蓋住了。如果想讓字顯出來,也並不難。
會是光嗎?一些人送來的紙製品,用紫外燈能照出字來。或者浸在水裡,再或者噴上一些酸鹼性不同的液體。這些都是先生教過我的。
先生還會彈吉他,拉小提琴,甚至古箏二胡。好像東西方弦類樂器多少都會一點。
他也教我跳舞,我本身就懂一些。後來他閒下來的時候,就彈著吉他,我會根據節奏編排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舞蹈。過去的我好像很擅長這樣。於是我的工作從端酒送水變成了跳舞。工資沒有什麼變動,客人仍是不多不少。
桌遊也好,棋與牌也好,大家教會我很多。我過去從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樣多有趣的東西。
至於撲克牌,我並不很擅長。
先生常與朋友們玩一種叫黑傑克的遊戲,也稱作21點。遊戲規則有些複雜,我記不太清,只想著大於最低要求的17,不要超過21就好。因而大多數情況下,我都會以所有玩家中最小數字而輸掉。那時候,我只是笑著嘆口氣,將牌面扣在桌上向前推去。
也無妨,我通常扮演荷官的角色。偶爾玩家不多,我也只是被抓來湊數而已。輸的話從來賬都被算在先生頭上,若運氣好贏了,他都把錢算給我。
有一天,醫生坐莊。刨掉我輸給他的部分,先生仍贏了一大筆錢。
醫生像是個清心寡慾的人,從不喜形於色,對於輸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波瀾。他只是將籌碼推過去的時候,順手捏著我的手腕翻開了牌面。
“17點?我的天,這孩子太保守了,和她完全不一樣。”
“是呢。她玩的也蠻爛的,不過總是超數爆掉來著。”
“她是誰?”
我問。
沒有人回答我,大家仍是自說自話。我知道或許以我的身份在這場牌局裡,並沒有什麼發言權。
但我就是這樣問了。
“她是誰?”
我又問。
牌局忽然變得很安靜,能聽到室外酒吧大廳隱約轟鳴的音樂。我看向先生,他仍只是淡淡地笑著,啪的一聲收起扇子。
“發牌吧。”他對荷官說。
我明明是知道的,那是他死去的搭檔。
我不該問的。
但人就是這樣。明知自己在什麼事上犯了錯,卻仍會執著於這個問題的其他方面。即使是側重點轉移,但問題的主體從來不會發生變動。
我是一個很差勁的、並截然不同的替代品嗎。
只有醫生,用一種幾近憐憫的目光,止水般靜靜地望向我。
我不懂這目光的含義,就像我不懂很久以後,另一個人截然不同的一種目光的意味。
我忽然想起酒吧的地窖,我從未去過那裡。
舞池後有一扇門,與桌布的花色很像,不容易看出來。很多地方都會用這種裝飾方法,讓門看起來不太突兀。那扇門是樓梯間,下面與地窖相通,有雜物室,還有先生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