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翻了一個白眼,有點疲於應對。
儘管他是前輩,還是大咖,可是並不代表,他就可以永無止境的騷擾她,不停的打趣她,這種流氓話說多了,她真的會很討厭的,即便也知道不能得罪他,可明歌就是忍不住,大概是條件反射吧。
“我倒是不無聊。”傅荏笙搖搖頭,明明剛剛被她在了一頓,卻忍不住靠她更近,那雙精緻的桃花眼裡面,都是盤算還有揶揄,“只是見到了你,總忍不住要和你說話。”
混跡娛樂圈多年了,他自認為,他見的美女比走的路還要多,環肥燕瘦,早已飽盡眼福,哪裡還會因為一個女人,引起他的興趣?但是不得不說,今天他真的被明歌吸引,令他一再打破他的準則,接二連三的靠近她,這種改變,他比明歌還要吃驚。
坦白來說,明歌在眾多女星面前,絕對不是最好看的,也不是最特別,恰恰相反,她實在沒什麼過人之處,雖然長得還算精緻,可漂亮的女人見的多了,也沒什麼稀罕,性格雖然特別,可他也不是第一次嘗試,總不會再沉醉其中,難以自拔。
但不知道為何,就是會被她吸引到,明知普通,還要嘗試,他想,或許這就是磁場吧,人與人之間的契合,是沒有原因的,都是自然而然的結果,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多想?
“但奉勸你一句,還是先忍著吧,不然被我男朋友看到了,當心他會想要扁你。”明歌揚起腦袋,自信驕傲地說。
她是有男朋友的人,和她一樣都在現場,就在自己的不遠處,所以讓她格外的有自信,信心十足,可以趾高氣揚的說出這種話。
識相的話,傅荏笙最好就不要騷擾她,沒完沒了的和她搭訕,擾亂了她的好心情,否則她是真的會讓林浩揍他一頓,看他這弱不禁風的小身板兒,相信也打不過林浩這個常年健身的人,到時被揍得滿身傷,可別怪她不夠心慈手軟。
“我就喜歡有男朋友的人,這樣會更有挑戰性。”傅荏笙將手搭在她的椅子上,嘴巴湊近她的耳朵,兩人顯得曖昧十足,“你讓他來揍我好了,正好我也想要見識一下,我與你男朋友,究竟誰更厲害一點?”
他雖然看起來身體單薄,但是並不代表,他就是好惹的,畢竟長年累月喜歡格鬥的身材,哪有那麼脆弱,正巧藉此機會,他要看看,他的功夫退步沒有,能否將她的男朋友打的落花流水。
他的氣息噴灑在明歌耳朵上,令她臉頰頓時漲得通紅,整個人都又羞又惱,急急忙忙向後退去,離他好幾米遠,一臉驚恐,“我都說了,你離我遠一點,別靠近我。”
她不喜歡陌生人靠近她,更不喜歡傅荏笙這種曖昧的姿勢,這會令她覺得無比噁心,抑制不住的想要揍他一拳。
今日她是來參加頒獎典禮的,不是來惹事的,更不想要打架,所以若非情況特殊,她不想把事情鬧大,這件事情最好到此為止,他別再胡鬧了。
但是她並不知道的是,很多事情,並非人為能夠控制,意外總是來的猝不及防,匪夷所思,就像她拼命的不想鬧事,可是那些小道記者,依然沒放過她,也沒有打算放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