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克:“史密斯調查員,沒憑沒據你可別亂說啊。”
伊恩索:“是啊。雖然他們嘲笑你,但是你代表的可是WIB,這樣草率地......”
辛特爾.庫克:“並不是草率的猜測,而是...兇手只有他!”
警長:“為什麼?說說你的判斷。”
辛特爾.庫克:“很簡單。你們仔細看被害人的脖子,雖然不太明顯,但是能看到脖子上是有兩個壓痕。”
芬尼克:“對,的確是這樣,雖然痕跡很淺,但是很明顯,有兩個指痕是豎著!”
辛特爾.庫克:“大的掐痕指尖方向是向左的,而被害人的致命傷來自於身後刺入心肺的一刀,也就是說兇手背後發動襲擊,右手掐住了被害人的脖子,而被害人因為脖子被掐住,所以拿手想要扒開這掐住她脖子不讓她呼吸的右手。隨後,兇手拿出了小刀,直接刺入被害人的心肺,這就是總體的犯案經過。也就是說,左手拿刀右手拿蘋果的退伍軍人以及被害人的閨蜜可以排除,因為脖子上的掐痕很重,也就是說兇手力氣較大的慣用手是右手。而作為健身教練,力氣大到可以直接將被害人掐死,根本不需要再用刀去捅被害人,所以兇手只有是被害人的丈夫。”
安科烈:“依據呢?也有可能是健身教練為了讓被害人死的快一點,所以才用小...”
辛特爾.庫克:“因為,她切的蘋果!”
魯法莫:“蘋果?”
辛特爾.庫克:“不會用刀的人,要精準攻擊一個人的要害,多多少少會偏移位置,而被害人背後的刀是直通心臟的,根本沒有絲毫的偏移。而女健身教練,她切的蘋果皮歪歪扭扭,而且大多數都切到了蘋果,所以她根本就不擅長用刀。”
安科烈:“那被害人的丈夫,不也一樣嗎?他切得也差不多,你怎麼就斷定...”
辛特爾.庫克:“你們也自己說了,他是一個持家的丈夫,既然持家,家務活肯定沒少做,包括做飯、切菜等等,也就是說他切蔬菜、水果、肉類十分熟練,而之所以他蘋果切得這麼爛,就是因為他聽了我之前說的那句話,‘用刀習慣’!一個人的用刀習慣不可能輕易改掉或者快速上手,也就是說,只有兇手聽到這句話後,為了避免自己的嫌疑,會改變自己的習慣用手,轉而使用不擅長的手為主。”
芬尼克:“所以,這其中改變了自己用刀習慣的,就是兇手?可是,為什麼他不把那把行兇的刀丟掉,反而是留在家中呢?”
辛特爾.庫克:“燈下黑。既然這裡是被害人的家,也就是說被害人丈夫作為家的一份子,任何東西上有他的指紋都十分正常,就算兇器上有他的指紋,他也可以理所當然地說,‘這是他家,當然會有他的指紋’。而且,就跟你們之前的思維一樣,把兇器留在命案現場,冒著直接暴露身份危險,這種事情兇手怎麼可能這麼大膽地做?所以,他就以逆向思維來安排現場。”
被害人的丈夫:“可是,證據呢?”
辛特爾.庫克:“先生,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一件事情,指紋,每個人都不相同,但是...一個人雙手上的十根手指,指紋也都各不相同!警長,請你立刻調查一下被害人脖子上那個大的手痕,以及那把刀上的指紋,還有調查剛才我讓他切蘋果時用的刀具和蘋果皮。如果說,四個指紋兩兩相同,但是小刀和水果刀上的指紋來自相同的手,那麼證據也就十分明顯了。如果還不明顯的話,調查一下廚房內所有刀具上,他的指紋。”
警長:“明白了。”
被害人丈夫:“不...不用去調查了......肯定是一樣的,因為...我怎麼可能用我的慣用手,拿著曾經幫助我奪得廚王爭霸賽第一的‘幫手’,去行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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