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點30默克命案現場
警員1:“我們已經跟那三處的人聯絡過了,達尼斯先生確實7點48分的時候到達了‘好來’餐廳,餐廳的營業人員也確實看見了達尼斯先生坐了差不多3個半小時,而且中途一直在打電話,記錄著事情,中途去了一趟廁所,花費了10分鐘,就在準備點中飯時就接到了我們的電話。”
警員2:“米洛先生和莫維奇先生也是,他們的不在場證明成立,鄰居確實聽到了米洛先生在房屋內不斷練習應聘詞的聲音,而從莫維奇先生公司的錄影中,我們也的確看見了莫維奇先生走進自己的辦公室後沒出來,直到被我們叫來為止,而且辦公室沒有別的出口,雖然有兩扇窗,但是窗外沒有逃生梯,所以根本不可能是從窗戶出去的,就算出的去也回不來。”
麥克斯:“三人的不在場證明都成立,這下麻煩了。”
警員1:“對了,我們還去樓下詢問了一下房東事情的經過。他說樓上居民下來找他要鑰匙是在8點10分左右,由於事態緊急,所以他連門都來不及關,就帶著鑰匙上樓了。但是,就在走之前,他聽見窗外似乎有什麼動靜,但由於樓上狀況緊急,所以他來不及看窗外。”
克里斯:“xt,你注意到了嗎?”
希特貝爾斯:“老早就注意到了。”
麥克斯:“你們在說什麼?”
克里斯:“你仔細看那人的衣角。”
麥克斯:“那是...黑色的汙漬?”
希特貝爾斯:“那不是一般的汙漬,而是凝固後的血液。”
麥克斯:“可是,現在還差兇器和證據,這點還不足夠。更何況,他們還有不在場證明。”
克里斯:“{大聲}對了,警官,問你個問題,從這裡到達三個嫌疑人所在地需要多少時間?”
警員1:“根據外出取證的警員彙報,從這裡到‘好來’餐廳需要花費30分鐘,到米洛先生家需要40分鐘,到莫維奇先生的公司需要20分鐘。”
希特貝爾斯:“聯絡他們時,打的是他們的座機還是手機?”
警員1:“達尼斯先生和米洛先生打的都是手機,而莫維奇先生打的則是公司辦公室內的座機。”
麥克斯:“那聯絡他們的時間以及他們來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警員1:“我們在11點30分聯絡的三人,而他們三人都是在12:10分到達的樓下,經過我們的認證他們才上來的。”
克里斯:“這下子就差不多了,那個人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成立了。”
希特貝爾斯:“只差證據和兇器了。”
麥克斯:“警官,外出的警察還在現場嗎?”
警員1:“他們還在三個嫌疑人之前待的地方,怎麼了?
克里斯:“麥克斯,你不會是想?”
麥克斯:“最不可能的地方,就越有可能是藏匿兇器和證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