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來到書院,阿良示意其他人停下,只准葉小滿和戚野進去。
兩人見到賢親王,下跪行禮。
戚野呈上血書。
賢親王接過,展開細看。
鮮紅色的字佈滿白色棉帛,一個個枉死的名字觸目驚心。
張巖,男,東臨郡建安城千燈鎮人士,時年十三。於慶曆四年二月,被俞夢瑤搶入縣官府,至今未還。
馮恆,男,東臨郡建安城千燈鎮人士,時年十八。於慶曆三年二月,入縣官府送獅子狗,後家人得信,大小姐令其以血肉喂獅子狗玩,馮恆不從,被亂棍打死,屍首餵狗。
湯詠康和湯詠寧,男,東臨郡齊悅城小楊集人士,時年一歲六個月。慶曆元年正月,俞大小姐在集市縱馬,二子躲避不及,被踩死。
秦嬌嬌,女,東臨郡建安城千燈鎮人士,時年十六。慶曆四年五月,於賞花宴上慘遭俞夢瑤毒打身亡。其父蕭縣令,以秦家上下五十多口人性命要挾,欲掩蓋此事。
……
血書長七尺,掛起可達一人高。
樁樁命案,字字泣血,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卷底書:俞氏夢瑤,豺狼成性,殘害百姓,殺姊屠童,生性暴虐,駭人聽聞。及其父母,溺愛包庇,履犯不教,縱容橫行。縣令蕭某,自處於安富尊榮,內外多年,無所作為,上失君臣之道,下愧治下萬民。今百人血書請命,倘君有抱道之心,痛一方百姓陷不寧,明有浩浩江水,幽有條條冤魂,誅殺俞女,廢斥蕭令,肅清寰宇,上昭日月,下慰鬼神!
賢親王放下血書,揉揉眉心。
片刻,她開口問:
“這卷底檄文,誰人所寫?”
戚野應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