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馮家兩姐妹那裡帶了一堆東西回到別墅,時間也已經到達,他回到了自己的身體裡。
此時,他正在咖啡館裡拉小提琴。
咖啡館裡,滿滿的坐著人。
自從夏煜拿了紫琅市的第一之後,咖啡館就已經十分熱鬧,現在他又拿了蘇省的第二名,咖啡館的位置已經需要排隊。
其中一些是音樂愛好者,但更多的,是那些自以為自己格調很高的小資,剩下的一些,則是聽說夏煜追平了世界紀錄,過來看熱鬧的。
將琴弓放在琴絃上,夏煜拉起了野蜂。
這麼長時間,天天拉這首曲子,夏煜已經十分熟練,他就是閉著眼睛,也將將曲子拉出來。
因為靈巧的能力還有著剩餘,他的神色輕鬆,這讓周圍的客人們更加感覺到厲害。
短暫的一曲完畢,鼓掌聲足足響了半首曲子的時間。
這是因為店長的飢餓營銷,野蜂一天只拉一次,而且時間不定,完全是隨緣。
感嘆了一下店長的心黑,夏煜繼續拉起白狼。
懂行的人感到曲子同樣的精彩,不懂行的人雖然感覺枯燥,但正是因為枯燥,讓他們更有了一種格調感。
那些不枯燥的都是流水線商品,人生絕大部分的時間是枯燥的,所以枯燥就是人生,所以夏煜在拉的琴曲,就是人生。
就是夏煜隨便亂拉一通,那些人也能坦然的坐著,並在結束時送上熱烈的掌聲和讚美。
夏煜明白這一點,所以他的態度有些敷衍,不過態度並不會影響到他的發揮,他又沒有什麼情感需要宣洩,只是單純的在按曲子拉動音符而已。
到了五點半,他準時下班,先回到家裡,和又雪一起吃完晚飯,然後去往孔晗月那裡。
孔晗月說的那個古箏老師,人在北方,還需要幾天,才會過來。
正好現在夏煜的音樂也才停留在lv3,他也並不著急。
到了十點,他準時乘上地鐵離開,回到家裡。
這份規律,在週五被打破。
今天就是黑貓出道的第一天,具體時間是晚上七點,在市區的一個小公園。
為了晚上上黑貓的身體,夏煜難得的自己上了一天的課。
到了下午,他以還有別的事的藉口,讓又雪和顏薇一起過去小公園。
在兩人離家後,夏煜登陸了黑貓的身體。
黑貓此刻正被顏薇抱在懷裡。
打了一個哈欠,夏煜無聊的打量著四周,之前使用黑貓的身體,他都是自己用爪子走路,還是第一次被人抱著走。
“小雪,那個廣告是什麼樣子?”顏薇是突然被夏煜抓了壯丁,她還不清楚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