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跟個妖孽一樣,過目不忘,什麼東西教一遍就會,把兩個室友都給深深折服了,由衷感嘆說“牛逼”。
李華教著教著還來勁了,覺得教出這麼一個學生特有成就感,更享受於這種傳道授業的師長角色。
可惜時間有限,林飛雖然記住了很多字,但卻不解其意。
比如他知道“雪”字怎麼寫、怎麼讀,但卻不知道它指代的是什麼。需要李華在網上搜尋雪的圖片,讓他看一下才知道這個東西就是“雪”。
李華眼看約會的時間要到了,想了想還是帶上林飛這個電燈泡,去和女朋友吃飯。
他女朋友的名字很有意思,叫韓梅梅。
李華和韓梅梅。英語作文上出現頻率最高的兩個名字,一度成為同學們調侃取笑的樂子。
韓梅梅看到林飛也很驚訝,沒想到他竟然收拾得乾乾淨淨的。李華頓時得意洋洋地邀功,說是自己的功勞,甚至還在教他認字。
韓梅梅就一個很普通的大學女生,放進人堆也找不到那種,穿著也很樸素,戴著一副黑色平框眼鏡,看上去文文靜靜的。
三人一道去吃飯的時候,林飛坐著看了好一會沒有動,李華這才愣了一下,意識到他八成是不會用筷子。
就在他準備教林飛的時候,卻見後者直接拿起了筷子開始夾菜。
林飛觀察了有一會,已經明白了。
從生澀到熟練,只在短短一兩分鐘裡面,又一次驚呆了兩人。
他們面面相覷,都感覺哪裡不太對勁。
林飛皺著眉頭,一副思索的模樣,隨後便生澀地說道:“老子...謝謝...你們。”
“啪嗒。”
韓梅梅手裡的筷子掉了下來,人都傻了。
李華也呆住了。
老子謝謝你們?
這話聽起來,怎麼跟說反話罵人似的?
韓梅梅輕輕拍了一下李華的手,有些哭笑不得道:“你教的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