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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臺諫之聚宴 (2 / 4)

眾人又是一番見禮、寒暄。

稍後,錢明逸邀請的賓客陸續來到,有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高若訥,殿中侍御史劉元瑜、張裪,朝散大夫、右司諫錢彥遠——此人乃錢明逸之兄。

另有刑部員外郎、知諫院王贄,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知諫院楊偉等等,只瞧得龐籍暗暗心驚。

所謂臺諫,即指御史臺及諫官。

諫官分兩省諫官及諫院諫官,其中兩省諫官大多屬於加官,說白了就是額外加一份權柄,比如龐籍的左諫議大夫,高若訥的右諫議大夫,趙暘的右正言等,雖有品階高低但主要是為了與各自的官級相匹配:比如龐籍任參知政事,即副相,加個正言就稍欠品秩;反之,僅領七品寄祿官的趙暘若加個諫議大夫,加官的品秩與朝中宰輔平起平坐,那也不合適。

但不管品秩高低,諫官都有言事、劾奏之權,不過嚴格來說,主要負責查漏補闕。

順便一提,主管諫院事務者稱知諫院,由他官主管或司諫、言正主管皆可。

而與之不同,臺官——即御史臺御史,它屬於正官,其主要主責便是糾察百官、督查地方,既不屬加官一般也不兼任。

宋時御史臺制度依然沿襲唐制,但稍有區別。

主官為御史大夫,但自宋初以來就不任實職,僅做加官用。

因此御史中丞視為真正的主官,其副職為侍御史知雜事,一般由御史臺中最年長者出任,若無意外,短則數月、長則年逾便可升遷,遷為知諫院,前提是知諫院並不滿員。

御史臺分三院,即臺院、殿院、察院。

臺院設侍御史一人,主管輔助御史臺事務;殿院設殿中侍御史二人,主管以禮儀法度糾察百官過失;察院設監察御史六人,分別主管六部及百官之事,糾察其錯誤。

在錢明逸招呼眾賓客飲酒時,龐籍再次確認到場的御史。

御史中丞兩人皆至:吏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張觀,翰林侍讀學士、兵部郎中、權御史中丞郭勸。

侍御史知雜事一人至:李兌。

臺院侍御史一人至:劉湜。

殿院殿中侍御史二人至:劉元瑜、張裪。

察院監察御史六人至五人:何郯、陳旭、張擇行、張中庸、彭思永。

龐籍微吐一口氣,目光又掃過其他幾名賓客。

起居舍人、直史館、知諫院王贄;兵部員外郎、知制誥、權知諫院楊偉;言事御史、起居舍人、知諫院毋湜……

知諫院滿額六人,實設五人,除包拯目前身在河北,其餘四人盡皆到場——錢明逸亦任知諫院。

除此以外,另有龍圖閣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劉夔,右司諫錢彥遠,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左諫議大夫文彥博。

算上錢明逸以及他龐籍,此刻宴中,竟有整整二十名有臺諫身份的朝臣。

這是要做什麼?他心中暗呼。

不止是他,在場很多人都注意到了,紛紛環視左右確認今日被錢明逸請來的賓客,臉上露出驚訝之色。

此時酒過三巡,身為宴主的錢明逸放下酒盅,拱手對眾人言道:“再次感謝諸位臣僚賞臉赴宴,今日我宴請諸位,實是為與諸位商量一件大事。”

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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