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的文字費先生能滿意,而費夫人又能不中計,我還能得到6000元錢。
最好是費先生把錢交給我後,馬上改變主意,不再想休了費太太。
當然那都是我的願望,想要掙得那筆錢,同時又不患下害人的罪孽,我想得太美了?!。
我以相對柔和的筆觸寫了好幾篇,費先生看過後,說文辭不夠犀利,語言不夠精闢,例子不夠有說服力,統統要求我更改重寫。
最後那篇《給不了你愛的男人,趕緊離開》,他勉強還算接受,因而讓我在網上先發表出去,如若不行再加行改寫。
我只得同意,畢竟6000元,是很多人兩個月的工資。
而我來來回回寫了寫,寫了改,完成7,8篇稿子,也不過十幾天的時間。
文文終於發表了,我內心一直十分忐忑不安,既怕返工,更怕費太太中計。
某天午夜醒來,我甚至想打個電話給費太太,告訴她一切。
只可惜我沒有她的電話號碼,再者我收了費先生6000元,我若把真像告訴費太太,她再將此事鬧開,那我很可能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不僅要違約賠償,還有可能宣告盡毀。
經過一番激烈的思起鬥爭後,我還是自私的放棄了。
沒想到,事態一點也沒有按我的意願發展。
我的文釋出後的第三天遇到了費先生。
她正挽著她新娶的女人,那的確是一個極富風韻而頗具氣質的女人。
且不論費夫人長得什麼樣,但這樣的女人就是我看了心裡都歡喜,怪不得費先生要為了娶她而不擇手段休妻。
我過去跟他打招呼,自然是想探知結果。
我還沒問,費先生卻興奮地跟我道謝。
原來他昨天已經順利跟他的妻子離婚了,他說多虧了我的文章。
我弱弱地問了句:“文章寫得好的人,多得是,您為什麼選我?”
“因為她喜歡你的文字,是你的粉絲。”
聽到這話,我的內疚更深了。
我真恨自己不該貪那6000元,素未謀面的費太太信賴我,支援我,喜歡我,而我卻對她做了什麼,利用她對我的信任,去傷害她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