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科幻靈異>人間淚根,血案背後> 第三十二章:荷塘女屍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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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荷塘女屍案十一 (2 / 2)

“屈小睛是我殺的,我認罪。”

然後頭也不回的閉上眼睛跟著戴東傑與馮高宏上了警車,結束了,一切都結束了,真的結束了,這樣結束也好!

包紅在心裡不停地感嘆!

如果當時沒有看孫威媽買回的那一大袋子紅糖,也許她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吧,有關紅糖的記憶,零零散散,開始一點點,湧入了包紅的腦海裡。

莫希然13歲初來月事,痛得死去活來,錢琳給她買了一大桶紅糖,而她包紅給紅糖裡放了許多螞蟻,那是她辛辛苦苦在螞蟻堆裡抓了一個多小時的成果。

第二次錢琳再買回紅糖時,包紅又趁機放了臘肉裡的蛆。

第一次錢琳捨不得將紅糖扔掉,硬逼著莫希然喝了,說有幾隻小螞蟻沒關係,螞蟻本來就能入藥制病。

而第二次,包紅放了蛆的,錢琳怒不可遏,沒再逼自己的女兒,而是逼著包紅吃。

如果包紅不吃,錢琳便會將她媽媽留給她的存錢罐子砸得粉碎,那是她媽媽給她留下她最喜歡的遺物。

雖然莫希然也勸錢琳:“媽,算了,妹妹小,不懂事,扔了吧,就當她吃了。”

可錢琳還是處罰了包紅。

錢琳說這次若不懲罰,包紅下次一定還會再犯。

包紅吃了十幾只有蛆的紅糖後噁心不已,垂死掙扎,大罵錢琳,說打死她,她也不再吃。

錢琳拿起掃帚就狠狠地往包紅後背抽去,為了阻止事態變得更為嚴重,莫希然吃了幾大口帶蛆的紅糖,對錢琳道:“媽,別打了,你會打壞妹妹的,不浪費,我吃,我都吃。”

她剛說完便哇的嘔吐不止,因為她並不知道那些蛆是來自臘肉還是糞桶。

錢琳見狀,只得作罷。

足足兩天,莫希然一看到東西就想吐,喝水都想吐,而從此她對紅糖萬分憎惡。

案子判了下來,莫希然一夜未眠,如果當初說開了,包紅感受到了她的關愛,而丈夫也能理解她的偏執,不至於走錯,一切會不會大不相同。

大家都說沉默是金,以前莫希然一直奉為至理名言。

對於沒有把握的事,沒到最後關頭,她通常會壓在自己心裡,人說沒有希望就沒有失望。

可她萬萬沒想到,因為她的沉默,最後大家卻以如此悲劇收場。

最後,莫希然不但沒有找王義昌要5000元,還把給妹妹買房攢下的10萬給了王義昌,請求原諒,希望王義昌能幫著說說話,不要判包紅死刑。

從此莫希然的生活完全改頭換面,她說錢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攢著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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