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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荷塘殺人案七 (2 / 2)

她讓包紅自己洗衣服,莫希然不愛吃的菜她讓包紅吃,這些包紅都忍了。

可是包紅從小愛慕的孫威,鄰家哥哥,她的女兒莫希然居然也要搶。

搶了就搶了,可莫希然根本不愛他,至少在包紅看來是如此。

包紅雖然長像不如莫希然那麼妖媚,其實也清秀可愛,追她的人並不少,但她不甘心,因生不了孩子內心又充滿了恐懼,所以27歲,她也沒結婚。

生不了孩子,對,正是因為生不了孩子,包紅要死磕著莫希然。

誰讓這件事的起因來自錢琳。

如果錢琳沒有害她不得不摘除子宮,她的人生又怎麼會淪落成這樣。

這樣的深仇大恨,她若不能報,她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包紅開始攛掇孫威離婚,也經常利用職務之便開車去看孫威的母親。

她只是沒想到孫威卻一推再推,說他難於啟齒,後來又說他想要一個兒子傳宗接代,可兒子出生了,孫威看著兒子心裡歡喜,更是開始刻意逃避她。

終於那天聽到孫威娘要拿錢去看孫子時,包紅心生一計。

她猛然間想起不知道是誰塞進她小車裡的廣告。

那時她看過後還覺得這樣的僱兇廣告蠻嚇人的,可卻鬼使神差地將那張紙存進了寫字檯的抽屜。

此時,包紅更加確定這一切都是天意,因而開始實施她的計劃。

從戰戰兢兢地聯絡上殺手,到看到警察調查屈小晴一案,一切都十分順利、天衣無縫。她自信地以為警察一定會懷疑上她。

只是有一點她萬萬沒想到,莫希然這個女人竟然會為了5000元錢去找死者要,這讓警察對莫希然的懷疑削弱了很多,致使她到如今也未被逮捕拘留。

當警察調查孫威,當到處貼著逮捕殺手的佈告時,包紅才後悔不跌。

細細想來這事,她真的做錯了,當時太沖動,完全沒有動腦子。

如果是她親手把屈小睛推下荷塘,然後告訴屈小晴是莫希然乾的,該多好,這樣不用花一大筆錢,同樣屈小晴不死肯定會找莫希然報仇,而要是死了,跟現在結果又能差多少。

只是當時她沒有想到屈小睛的家裡到處是荷塘,也沒有想到殺一個人,其實挺簡單的,她去做或許會更為穩妥。

現在的包紅只能祈禱著警察千萬不要找到那位自稱變色龍,作案後保證不會落網的絕色女殺手。

戴東傑派人監督包紅,並沒有什麼效果,而抓捕女殺手也沒有頭緒。

王天可道:“算了,放棄吧,這注定就是懸案,那女的是職業殺手,她既然能做得了殺手,殺的人肯定就不止一個,不可能露出任何破綻讓你去抓她的。”

馮高宏道:“你是急著要跟李愛秋結婚,度蜜月,所以勸老大放棄,但老大的性子你還不瞭解,但凡他經手的案子,怎麼可能會有懸案。”

張偉道:“沒錯,更何況兇手那麼可疑,只是缺少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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