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那麼多的羊群,只有我家的羊沒有被狼騷擾過你知道為什麼?惠美當然要問為什麼,她可是個忠實的小聽眾,而且已經被於大海帶到了草原的畫面中。
於大海得意的說那是因為我跟草原上最兇惡的一群狼的狼王打了一架,把它打的屁滾尿流,從此再也不敢靠近我的牧場。
每一群狼都有一隻頭狼,所有草原上的狼群也都認一隻狼王。草原上的狼都是灰色的,但狼王卻都是渾身雪白,眼睛血紅……要不能是狼王麼?
惠美大為佩服,大海哥哥……大海你還英勇呀,你都敢跟狼王打架!於大海擼起袖子,給惠美展示自己胳膊上的傷痕,當然主要的目的是展示自己強壯的手臂。上面果然有一片斑斕的暗紅色的傷痕,看起來的確是觸目驚心。
但天知道這其實本根不是什麼狼王咬的,要是被狼咬住了胳膊,那這條手臂就算是廢了。狼的兇狠就在於只要咬住了血肉,就算死也不會鬆口的!而且狼的牙齒不但鋒利,還有著極大的腐蝕性,被狼咬過的傷口,都基本很難癒合,只能斷臂求生了。
於大海這片傷痕的由來他打死也不會跟惠美實說的,因為這不是狼咬的,而是馬咬的。小時候他調皮,在草原上放羊時遇到一匹野馬,不管三七二十一追上去就要騎人家。那時候他的本事已經很厲害了,野馬尥蹶子也甩不掉他,但是他得意之際,忘了馬是會咬人的……
惠美哪裡知道這些啊,於大海說什麼她都深信不疑。而於大海除了狼這件事吹的很誇張以外,其他說的都是自己的親身經歷,倒也沒有編造什麼謊話。一望無際的綠色草原,藍天白雲紅彤彤的夕陽,漫山遍野的牛羊,炊煙渺渺的蒙古包,套馬的漢子,還有熱情的姑娘……
惠美雙手托腮,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瞧著於大海,心馳神往:“大海,草原上那麼美麗,可是你為什麼要離開那裡來到城市呢?我不喜歡城市,太噪雜了,我喜歡簡單的生活,就好像呼倫貝爾大草原那樣,每天唱著歌兒放羊,多好呀。”
於大海心說你光是看到了好的一面,沒有看到苦的一面呢,放牧的生活單調乏味,而且還很累,就你這樣嬌滴滴的小姑娘,只怕一天都呆不了。夏天還好,冬天的蒙古包裡都能凍死人!而且冬天也要放牧,那寒風如刀的感覺只怕惠美你這輩子都沒有體會過哪。
還有你以為羊兒都是童話故事裡那麼乖巧的?媽的一個個皮著呢,要不然皮鞭子你以為都是幹什麼用的?你瞧著牧人們放羊容易,人家可是從小就幹這個的,要是外行,別說放羊,你把它們從羊圈裡趕出來都費勁!
還有收拾羊圈,那可是又累又髒的活兒,厚厚的羊糞凍的像是水泥塊一般,要一點點敲起來再搬出去晾乾,冬天就用它們來取暖。還有接羔的時候,連著一個禮拜都幾乎不能睡一個囫圇覺,還有剪羊毛,打草,比農活也清閒不了多少……
更主要的是寂寞,於大海的養父是個喜歡喝酒的漢子,每到冬天較為清閒的時候就揹著一條羊腿滿草原的去晃悠了。這一去半個月回來都算是快的,有時候一個月都杳無音訊。蒙古人不但好客,還好酒,溜達出去無論遇到哪個包兒都一定會喝的爛醉如泥。
他揹著的羊腿號稱禮物,但是轉一圈回來保證羊腿還在,不過當然不是他帶走的那一隻了。而是每到一處,人家收下他的羊腿後又會給他重新帶上一隻。所以這一圈酒喝下來,什麼挑費都沒有。這也是草原上的規矩,若是有人來到他們的包裡,一樣是這個待遇。
他當時還只有十二歲,一個半大孩子每天要照顧五百多隻羊,十來頭牛還有十來匹馬,真是很不容易的。幹活兒什麼的倒算了,他都沒問題,但是寂寞受不了啊。大雪封路的時候,整整三四個月都見不到一個人,若非親身體驗,那種滋味是絕不會想象的到的。
他為啥酒量這麼大,就是那時候練出來的。一個人無聊就只能喝酒,出去放羊的時候腰裡就帶著兩三斤酒,回來全部喝光,晚上睡覺前為了禦寒也要喝個半斤八兩,一來二去,他喝酒都快不知道醉了……
幾乎所有的蒙古人都喜歡酒而且酒量甚豪,也大多都是因為這個緣故,而不是天生就喜歡喝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