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寧接完張奔朋友的電話,從海洋辦公室裡,拿了一把劣質的手刀,也就是七孔砍刀,隨即抿在懷裡,孤身一人奔著第九大道趕了過去。
類似李寧這樣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幹啥事兒都喜歡自己去,基本不會叫熟悉的人,更不會叫最好的朋友。
海洋所在街道,已經發展成了酒吧一條街,所以這裡離第九大道不算太遠,李寧打了個計程車,大概都沒用得了十分鐘,人就到了,隨後他給張奔的朋友打了個電話,二人在街頭的超市裡見面,隱約能看見第九大道門口人頭湧動,正在往麵包車上抬著兩個人。
“咋回事兒啊。”李寧衝張奔的朋友問道。
“奔子接了個電話,就來這兒了,我們都在一塊吃飯,所以就一起過來了,剛到這兒,就幹起來了。”張奔朋友今年都三十一了,看見李寧歲數不大,也就沒當回事兒的解釋了一句。
“奔哥呢。”李寧皺眉再次問道。
“他追遠洋去了,電話在我這兒,我也聯絡不上他,對面有個小子挺猛的,給我朋友紮了,行了,我不跟你說了,我得去一趟醫院。”張奔朋友有些不耐煩的回道。
“他追的是遠洋啊。”
“對。”
“刷。”
聽到張奔朋友肯定的話,李寧拽開計程車再次坐了上去,衝著司機說道:“去gaga。”
“好。”
司機答應了一聲,開車就走了。
張奔的朋友,說話就跟個傻b似的,他強調了小桃有多猛,又說張奔就和倆人一起追了出去,所以弄的李寧很著急,他以為張奔可能被幹了,或者已經讓人整gaga去了
而另一面,遠洋看見張奔,真想扣他眼珠子,而他喝的迷迷糊糊,手裡又沒有東西,所以第一選擇就是跑。
他從第九大道跑到頭以後,轉身鑽進了一個包房,隨後鎖上門,順著窗戶就逃跑了,張奔踹了四五下,等把門踹開以後,其實就已經追不上了。
“吱嘎,吱嘎。”
我們的車到了第九大道門口,張奔正好帶著倆朋友跑了出來,門口有人駐足觀望,聚攏了不少人,所以下面的事兒不用問,肯定已經有人打電話報案了。
“人呢。”我推開車門,看著張奔問道。
“在大廳裡遇見的他,讓他跑了。”張奔回到。
“走,去gaga!”
我簡潔無比的回了一句,隨即扔掉菸頭,再次坐上了車。
“謝謝你倆了昂,你倆先回去吧。”
張奔此時並不知道,他已經有一個朋友,讓小桃幹了,所以,他看見我們來了,就衝著剛才和他一起追遠洋的那倆人說道。
“行,那你注意點吧。”
其實,張奔這倆朋友,都不是啥打仗的人,剛才跟張奔一起追上去,完全是出於朋友關係,而現在我們來了,他們自然可以撤了
另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