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的夏天慢慢到來了,南方的天氣炎熱,孩子們已經穿上了單薄的衣衫。
現在的學校還沒有校服一說,大家都穿自己的衣服。
翠微每天穿著潔白的長裙,一走一過,總能吸引無數男女同學的視線。
女同學大多是羨慕和一點點酸,男同學比較統一,都是傾慕。
但是喜歡她的人很多,表白的卻一個都沒有。
學校管的嚴,喜歡誰放在心裡藏著掖著行,一旦行動起來,老師的動作會更猛烈!
叫家長,寫檢查,開除!一系列操作行雲流水。
試過的基本都回家輟學了,或者轉學了,沒人敢觸黴頭。
王輝比較急。
這跟他想的有點不一樣,在他老家的小鎮上,學校管的不那麼嚴,早戀被發現了,老師就意思意思把家長叫過來說一下情況。
有的家長根本不管,甚至兩家坐下談以後結婚的問題,彩禮啊,房子啊什麼的。
老師再管就成惡人了。
所以學校明裡暗裡處物件的人很多,有些人初中畢業真結婚了,老師同學都去喝喜酒。
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王輝和王歡,就比較早熟。
他以為自己就是追不到翠微,也能表明心意,佔個先來後到的位置。
結果發現現在連表明心跡都不行,不然會人人喊打。
當然,這是他主動表白的情況下,如果是被動的...也許有機會。
東西他都準備好了,就是沒想好拿出來的時機。
直到王歡帶回來一個訊息。
“什麼?他們下學期要回京城上學了?為什麼?”王輝問道。
“聽說他們一直是這樣,這裡上一學期,那裡上一學期。”王歡噘著嘴道。
她也不高興,哥哥不敢對翠微表白,她倒是用眼神跟雲飛表白了,但是人家沒看見一樣,或者沒看懂。
木頭疙瘩一個。
她也很著急:“你說我怎麼辦啊?那方法你用了我就不能用了,不然太刻意了!你給我想想辦法啊。”
給心儀的物件單獨寫個日記本什麼的,是他們在老家跟一個同學學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