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先想到上回汪小白在二食堂因為排隊插隊的屁事兒跟資訊工程打的那場架,那回都嚴重到蘭蘭不僅進了醫院還上了手術檯,把事兒移花接木到今天的駱雨松身上好像還挺有發揮的空間。
於是我把人物和情節重新整合了一下把故事編成“駱雨松早上在食堂跟人打了一架打成這樣的滿臉花”。
但駱雨松一聽就搖頭,他說他們家跟蘭蘭家不一樣,說他媽一看是在學校受的傷而且還傷成這樣,肯定得來學校非得把打他的人揪出來讓學校處理,沒準兒還得找人家家長也不一定。
於是我的故事方案被否掉。
駱雨松在我故事的基礎上把地點和人物分別換成了“在路上”、“和陌生人”打了一架,但蘭蘭提醒他說:
按他所描述的他媽這種脾氣和性格,他這麼嚇人的傷恐怕他媽,也沒準兒還得加上他小姨,會過於心疼然後招致過於氣憤,最後很可能會最終選擇事後報警,因為他媽媽聽起來比一般人更嫉惡如仇,而嫉惡如仇的人除了自己復仇外還有一個常用的方法,就是他們很願意尋求人民警察的幫助。
儘管報警的可能性不那麼大,但是由於這種可能萬一發生會涉及到警察、牽連的面兒太大,我們不敢惹這種事兒冒這種風險,於是駱雨松的方案也被否掉。
汪小白越聽越生氣,他說:“你們為什麼就不能實話實說?”
其實他今天跟駱雨松打架的起因就是他不滿駱雨松三心二意,他覺得駱雨松都跟蘭蘭在一起了,卻還是每週帶著我回家,於是才有兩個人從拉拉扯扯,到找地方說清楚,然後吵得臉紅脖子粗,最後一個打一個挨、了結一切恩怨。
吵也吵過、打也打過,但汪小白依舊是耿耿於懷,除了他跟駱雨松的情敵情愫外他自始至終都不能容忍駱雨松一面跟蘭蘭好一面又只帶我回家,他說這叫“腳踩兩隻船”。
我們跟他說不通也解釋不清,只得叫他閉嘴。
最後還是蘭蘭出了一個方案相對可行,但這個方案把關鍵之處落在了汪小白的身上,這當然是個極其重大的缺陷,因為方案實行到最後,就變成指著駱雨松的情敵去解決駱雨松的麻煩,而這個麻煩是涉及到他們共同愛慕的蘭蘭的。
這基本等同於將自己的性命交到了敵人手上,這種缺陷不僅重大而且應該說是致命的。
但蘭蘭相信自己能夠搞得定汪小白,而且我們在半個小時內也實在想不出比這更好的辦法了,於是一場狂風暴雨的序幕被拉開了。
不能說蘭蘭的自信沒有理由,以她跟汪小白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關係她當然搞得定汪小白。
但是她忽略了一件事:
她當然搞得定汪小白的一切,除了跟她自己有關的汪小白的情敵的事。
我們都還太年輕,我們都沒意識到:
情敵,是在情場上追求同一物件的敵手,他們之所以能成為敵手,是因為他們的矛盾是“敵我矛盾”,不可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