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改!可是改什麼?
黃傑現在才是第一次瀏覽修改器選項,首先看到的是得到各種物品,但系統立時否定。
“這個不值得,修改雞蛋,大蒜之類的小東西沒意思,高檔次物品一次只能改出一件來,最高檔裝備得兩次修改才能改出一件,不值得浪費巨大的資源。”
是啊,黃傑的隊伍現在的裝備也不錯了,而且之後的戰鬥說不定還能得到更好,乃至最好的呢,不值得用修改器改。
第二類,得到技能,不過也只限於仙劍五角色的全部技能罷了,這個黃傑和卡拉已經學全了,阿奴沒學全,至少重要技能基本上都有。
第三類,修改裝備的屬性,比如劍變的攻擊力更高,盔甲變的更有防禦力,但這個……加的很少不說,選了哪樣裝備,以後豈不是隻能用那件了。
“我看還是直接增加人物屬性吧,那是最實用的了。”系統提議道。
不過每次花了整整一百萬呼叫修改器,得到的屬性也並不多。
黃傑給了己方三人每人兩次之後,看看錢還剩多少,三百九十多萬,就這麼一小回,艾瑪尼又掙了些錢來。
等等,修改器還有個改錢的功能?黃傑心中一動,要不試試,這一次動用了一百萬文及十次秘藉次數,然後……
得到了五十萬文,靠,整整虧了五十萬文及十次秘藉次數,看來改錢是沒用的。
好吧,還有三百多萬,再給三人每人一次增加屬性,那是再沒剩下一次修改的錢了。
全體繼續前進,一路上一群群的神龍冒出來阻攔黃傑的大船,林天南也學乖了,一遇有龍冒頭,他立即躲到大船中心,龍就只打黃傑的隊伍了。
戰鬥上倒是沒什麼問題,唯一的問題是,略微交手,酒很快就越來越少了。
這個問題在玩遊戲時是不存在的,因為李逍遙總共也不過只能發九次或十次酒神,隨便買點酒總夠了。
可黃傑已經把酒神當成常規招用了,他還有三次行動能力,消耗不要太大,那麼當酒花光時,黃傑也只好改用乾坤一擲了。
但那事並沒發生,就在酒的數量不到十份的時候,突然間又跳回了九十九……明白了,艾瑪尼在蘇州城小販那兒買了,真是貼心啊。
戰鬥已經越來越簡單了,一批批神龍,全都是來送錢,送經驗,送物品,送裝備的。
最強的也不過七條神龍一齊出場罷了,但這個樣子依然不行,七次血海技能出手,三人依然沒一個倒的。
隨著這個過程,黃傑整個隊伍的裝備也越來越強了,現在黃傑手中已經是遊戲裡攻擊力最強,也是檔次最高的兩把劍之一的無塵劍了。
“他這樣是不是太蠢了?”黃傑忽然想到:“他幹嘛要讓怪不停的來對付我們,這樣增強我們的實力?”
“你以為他真的想這樣嗎?”系統笑道:“那傢伙可不是白痴,恰恰相反,他可是老奸巨滑的了。”
“那為什麼……”
“因為這世界的規則,他沒資格打破這世界規則。”
“什麼規則?”
“RPG規則,迷宮中就必須有小怪讓主角隊伍練級以打敗大怪,而且小怪與大怪之間實力不能過於脫節!”
明白了,雖然這血海一片平坦廣闊,但定義上還是遊戲迷宮,如果對方佈置些血口蟲,青胖鬼之類的小怪,那麼就沒有在最後決戰中佈置強力大怪的許可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