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區外頭。
薄飛泓把車停在隱秘處,看著熟睡的女人。
來的路上,他有給她調了一下座位,現在這個睡姿,應該很舒服償。
天有點熱,他開了空調,時不時看她一眼,又時不時留心外頭的動靜攖。
他的工作從來是枯燥的,但因為身邊有她,他的心裡,莫名就起了奇怪的幸福感——那種久違的感覺,讓他渾身興奮,只願這樣的相守,以後可以多一點。
他不是那種多情的男人,相反,他是少情的,且不擅表達情感
。
高中畢業後,他參了軍,學歷低,沒背景,到部隊,也就只能一般般的混日子。後來,他認得了蕭至誠,兩個人打了一架,不知怎麼的,就誤打誤撞進了特種部隊。
在那裡,除了能打,他身上也沒什麼特別的長處。
兵蛋子一干就是多年,之後,他就漸漸融入了軍人那層身份。
在很多人眼裡,他嚴謹冷寡,心思深沉,做事一板一眼,一切以服從軍令為第一任務。是一個比較死板的人。
混了很多年,隊裡,來來去去好些人,有人升職轉走了,有人轉業了,獨他兢兢業業的守著自己的位置,做著力所能及的份內事。
那時,部隊生活,是他生活中的重心。
直到隊上來了蕭璟珩,直到蕭璟珩帶著他認得了範春燕,他那無趣的人生,好似一下子多了很多有趣的色彩,才有了想成家立業的想法。
只是,後來,一場綁架,將他的生活,全毀掉了。
六年時間,他過的混混噩噩,活著,就像一具移動的乾屍。
不在乎吃喝如何,不在乎住得如何,不在乎將來如何,只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只要時不時有架打……
當然,原則,他還是有的:犯法的事,不幹;女人,不玩,其他一切,他都無所謂。
事實上,很多女人都怕他,無他,誰讓他長了一張人見人怕的臉,那道疤,儼然給他的我非善類加了大分值。
這與他,是好事,他本來就不想和女人們再有什麼扯不清的關係——春燕一死,他的心,跟著死了,什麼愛情啊,婚姻啊,去他狗日的。
只有她楊葭慧,竟不怕他,整個兒脾氣就像男孩子一樣,爽快,義氣。
這些年,和他合得來的太少太少。
難得遇上一個脾性相投的,吃吃喝喝聚一聚,挺好。
他靠在那裡,一點一點回憶他們以前經歷的點點滴滴,臉上竟鋪開了一層淡淡的笑——甚是懷念那時的她。
突然之間,他是如此的渴望,他們的關係,可以恢復到那時。
“到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