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咱們只要不死,隨隨便便就能活個幾萬年,等魔力潮歸來,販賣精靈的我們絕對能把那些精靈諸神給活活群毆致死。”
“別想那些歪主意,想要金幣,去人類世界搶幾筆,就能把你的寶庫給堆滿了。”
殺精靈和賣精靈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在戰場上把精靈全部弄死,哪怕弄死個幾千萬,那也是在戰場上面對面弄死的。
戰爭嗎?哪裡有不死人的。
只要是稍微理智點的精靈神靈,大都不會拋棄規則,不顧臉皮的要弄死那些殺死自己族人的傢伙。
最多暗戳戳的,命令自己在大陸上的勢力,用戰爭打回來。
但賣精靈就不同了,人家精靈本來就長得漂亮,喜愛精靈想和她們做一點什麼的智慧生物能從大陸的這一端排到另一端。
大規模販賣精靈,一旦形成販賣精靈奴隸的風潮,精靈這個種族也就離死不遠了。
面對種族滅亡的危機,精靈諸神們可不會再在乎什麼規則,那真是有殺錯沒放過。
人類傳奇的壽命只有那麼一點,千年之後就掛了,當然不會在乎精靈諸神的報復,想怎麼來就怎麼來。
但他們這些巨龍可是一個個都能活好幾萬年的,魔力潮歸來的時間,只要他們不死,那是早晚能夠到達的。
因此一些約定俗成的規則還是要遵守的。
就比如,強者偶爾小規模弄幾十個精靈過去當奴隸,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以當沒看見。
大陸上的傳奇就那麼幾百個,幾百個就算乘以一百,那也就幾萬個而已。
精靈數以百萬計,被抓去幾萬個當奴隸,那就是一個小事兒,因此並不會觸及到底線。
但如果抓的抓的精靈奴隸成千上萬去販賣,性質就變了。
反正如果艾斯知道有誰大規模的抓捕巨龍當奴隸,還是快抓的絕種的那種,絕對會忍不住把抓巨龍當奴隸的傢伙,放在仇恨榜的第一位,時時刻刻想要弄死對方,除了自己的龍命,不惜一切代價。
愛蓮娜委屈的摸了摸自己的腦袋,碎碎念念在心中開始誹謗艾斯。
蒂亞·儷雅已經滿頭大汗,一張漂亮的小臉,已經滿是死灰色,淚水不停的流下,可以說現在只要一個有愛心的存在,站在這邊,絕對會忍不住好好的安慰這一隻精靈幼崽。
然而艾斯的心此時卻是心如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