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只拿走了幾套換洗衣服,和重要證件,其他東西都留下了,像銀行卡、縫紉機、設計書籍、相機、膝上型電腦、做湯的廚具等等,筆記本就放在床頭櫃裡。
還有樣對陳瑞峰很重要的東西沒找到,就是送給小雨的生日禮物——小黃鴨項鍊。以他對小雨的瞭解,如果不想要一定會放在房間某個既隱密又不難找的地方,所以項鍊她肯定帶在身邊。到此時他的心情才好了一點,至少她對他並不是一點感情也沒有。
沒帶走的東西,都讓李浩打包好寄回北京公寓,獨留下記賬的筆記本和銀行卡(陳瑞峰的工資卡)。
筆記本封面是小清新的樹和人,模糊朦朧的輪廓,扉頁中間寫著‘第6記賬本’,右下角簽著陳雪的名字。第二頁開始記錄,主要記四樣:日期、事項、數量、金額,偶爾會在最後寫批註。
日期從2014年9月5日開始,那天是《無名者》的開機儀式,清楚記錄著買了三根蔥、二個蒜、二條淮山、一條排骨,共計金額40.5元。之後每天都是如此,陳雪經手花掉的每一分錢都記錄在案。
最後一天是2015年4月17日,造謠事件發生前一天,那天買了半斤綠豆、三兩紅豆、100g紅糖塊,共計金額11元。
此時看在陳瑞峰眼裡都是小雨對他的愛,每一個日期當天發生過的事他都記得,這些文字和數字成了他最重要的記憶,此後每當他心情難過時就會開啟來看看,然後才能說服自己去工作,像個沒事人一樣面對公眾,面對自己。
5月下旬,華哥拿了本劇本給陳瑞峰,陳雪走後除非必須他去處理的事,其他時間他都守在陳瑞峰身邊。他除了偶爾理下李浩和他之外,京藝派來的兩個男助理,都只當沒看見。
“是部文藝片,導演是業內有名的曾導,他想找你演,我還沒答應。劇本你先看,看完之後再決定。”
“接吧!”陳瑞峰平靜地說,嗓音低沉,像一塊石頭掉水裡一直往下沉的那種感覺。華哥看著他太難受了,他還沒辦法解決,除非把陳雪找回來,可是茫茫人海,找人是最不容易的。私家偵探那邊一點訊息也沒有。
劇本他扔在一旁,封面大大的《繁‘花’之後》四字,編劇曾導,又是一個喜歡當導演的編劇。
“真不看?”華哥再問一次,陳瑞峰搖頭,“接吧!”他把信夾進筆記本里。
“好吧!”
陳瑞峰把筆記本放到華哥懷裡,拿起他的手放在筆記本上壓好。
“拍戲去了。”
筆記本和信現在是陳瑞峰的寶貝,只有去拍戲的時候才會給他保管,他把筆記本放進自己包裡。
李浩看到陳瑞峰走遠,才敢過來和華哥說話。他把人守丟了,一直怕面對峰哥,雖然他從來沒說過他一句話,可越是這樣越是怕他!
“表哥你想好沒有?”李浩哀求著,可憐兮兮地樣子,叫華哥哭笑不得。
“想好了,小雪回來之前你那裡也別想去。”
“嗚嗚……”
“誰叫你連個女孩子都看不住。”
“我我……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