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經過時間的消磨,陸小北已經不在糾結她發酒瘋在南彥槮面前那樣胡言亂語,又哭又鬧後,她突然想到了一個弊端。
合約上,南彥槮只說給她演藝的機會,但並沒有標註有直接的報酬。
也就是錢——
那她要怎麼生活呢?
合約期是兩年,那如果他給的那些資源,在下半年,或者第二年,她該怎麼維持生活呢?!
吃飯,租房子,這可一直都是頭等大事!
越想,越覺得南彥槮的“無良”更徹底了。
人家藝伩娛樂,當時還直接給了她錢呢!
而那錢,現在也沒剩多少了。
然後還有那個跟蘇默語、藍星塵女五號的戲。
那個機會是藝伩娛樂給的,雖然是還有片酬,可也被壓的跟白菜價沒有什麼區別了。
那錢倒是都結了,可是她算了一下,大概也維持不了兩年之久……
南彥槮肯定是套路她了,要不然讓她累成那個樣子跟他簽約,連這個都沒有想到。
如果當時想到,她應該可以加上一條現金吧。
不是陸小北太現實,而是現實本就如此。
於是,接下來又是一輪新的懊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