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多少股分?”
“百分之五十一。”百分之五十一,是絕對的控股權,除非暮瑾言自己讓股,否則誰都拿不去。
“百分之五十一?暮瑾言,這樣的獅子大開口,你也敢說。”
“有何不敢?這十幾年,我給你的,何止這百分之五一。再說,我並不強求,你答應,我就接下,你不答應,我就放手。以後,我和暮先生橋歸橋,路歸路,各走各的路。”
這十幾年裡,暮世昌不是沒想過暮瑾言會反抗,但暮世昌早已經習慣了暮瑾言的逆來順受,認為就算暮瑾言反抗,只需要狠狠地收拾暮瑾言一頓暮瑾言就會就會老實。
沒想到,暮瑾言不咬人的時候,嘴都不張一下,一張嘴竟這麼狠。
暮世昌眼睛眯了起來。
暮家和別的家族不同,兄弟姐妹一大堆,每個人手上的股份都不多。
而暮家就‘暮世良’和暮世霖兩個。
‘暮世良’又子女失蹤,而暮世霖又是個廢物,生的兒子又是私生子。
因此,‘暮世良’手上股份佔了79,另外9是其他集團其他股東的,7是老太太的,剩下的3才是暮世霖的。
現在暮瑾言一開口就是5,暮世昌手上只能剩下28的股份,意謂著公然分開的錢,都只剩下三分之一多一點。
而且還不能另外要錢。
這簡直比挖暮世昌的肉還痛。
雖然說,有錢可以請人,花著大價錢,不愁沒有能力的人。
但是,暮家生意這麼大,即便再有能力的人,新上任也得有一個適應過程,這個過程,能保住不虧錢就算天上餡餅,還要拿錢出來,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