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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兇案(4) (1 / 2)

死者,宋安雅,女性,26歲,已婚。家境貧窮,但是身上穿戴不差。丈夫王剛在工地幹活,並不是每天都回家。死者死亡的晚上,王剛並未回家,經他本人及工友供述,他們晚上聚在一起喝酒,而且全部都喝多了。

在聽到妻子死訊的前,王剛還在酒醉中,在工地宿舍的床上睡著覺。還是被前去問話的人從床上拉了起來。

經死者丈夫供述,家中是放了幾千元現金的。但是存放現金的位置已經空了。

經鄰居透露,死者宋安雅私生活似乎並不那麼檢點,但也都是捕風捉影的事,沒人能確定這個情況。還有一種情況,確實有人晚上起夜時聽到了宋安雅的叫聲,但對方說,每次那個的時候,宋安雅都是那麼叫的。以前還有人特地在窗根下聽過,時間久了,就都見怪不怪了。

至於昨天晚上,宋安雅確實沒在家,什麼時候回來的沒人知道。而宋安雅沒在家的那段時間,究竟去了哪裡,見了什麼人,發生了什麼事沒人知道。

這是案件討論會上,鄭曉峰和薛凱所說,走訪調查時瞭解到的情況。之後裡瞭解了一下現場的情況,他們認為,應該就是尾隨入室搶劫的案子。一般情況下,應該會伴隨著強姦,但為什麼沒有發生就不得而知了。

薛凱說出這句話後,廖琪問他:“那為什麼死者會穿著睡衣,拖鞋?如果是尾隨,應該是在死者開門後,未關門前進入的室內。死者不可能穿著睡衣拖鞋在外面吧?”

一句話,問的薛凱啞口無言。本來要幫腔的鄭曉峰也閉上了嘴,等著廖琪的結論。

關於屍檢的陳述,自然是張雅陳述。張雅說:“死者的死因是重度顱腦損傷,致傷工具是金屬材質,便於揮動的鈍器。死者傷口共五處,集中在頭部。身體完好,未見約束傷和抵抗傷。也就說明,死者應該是在不經意間被兇手用鈍器擊倒,然後殺害。”

“從死者的穿著來推斷,兇手進入室內的可能性有兩種,第一,死者開門進入,第二,兇手有鑰匙。但無論是哪種,結合實踐情況來看,應該都能說明是熟人作案,而並非流竄性的入室搶劫殺人。室內雜亂的衣物,很可能就是兇手為了偽裝現場製造的。”

“為什麼就不可能是兇手敲門,死者開門後,兇手強行進到屋內,然後對死者進行了打擊?”鄭曉峰看著大螢幕上死者的照片問道。

“你剛才說的是尾隨……”張雅白了鄭曉峰一眼。

鄭曉峰有些隨意的說道:“那就不要尾隨了。”

“破案不是兒戲,嚴肅點。”張雅呵斥道,而後他說:“從現場的證據來看,死者倒伏的位置就是遭受打擊的第一位置。不可能存在你說的那種情況。”

“怎麼不可能?兇手把她推了過去,然後再跟上去再用兇器打的啊。”鄭曉峰強詞奪理道。

張雅氣呼呼的,還要說什麼就被廖琪攔了下來。廖琪說:“張雅你還是不能把證據完全運用上,其實,理由很充分,聽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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