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三人發問,廖琪讓江陽將另外一張照片放大,而後接著說道:“對比這張照片,可以看到,恰好一個警員踩到類似的區域,差點滑到,而留下的痕跡,相對車子附近那個,要輕的多。”
“再聯絡一下死者大腿皮下出血位置的痕跡,鼻腔內發現的纖維物以及呼吸道的損傷,是不是可以推測,是某個人將死者迷暈,然後從車子的位置背到死者死亡的位置,偽造成死者自殺的景象。”
經廖琪一說,三人很快把腦袋裡的關鍵點理清,也同意他的觀點。但疑問是:推測出是兇殺,那接下去該怎麼調查?
包括女孩的那個案子也是,該怎麼證明她是自殺,而非他殺?
正常來說,法醫將案件性質確定,並且提供全部證據後,調查就是刑警隊的事了。但特案組要獨立完成案件的偵破,總不能只依靠廖琪一人發號施令。甚至,廖琪想,如果他出了什麼事,需要他們幫忙呢?
當然,如果廖琪把這種想法說出來,其他人只會說是他杞人憂天。
廖琪對江陽擺了擺手,示意他可以休息一下了。而他則拿起案卷,走到三人身前,揮了揮手裡的檔案,說:“這裡的東西,並不全面。甚至,有很多遺漏的地方。關於現場物證、社會關係、人員詢問等的調查都十分有限。”
“當然,某些不經意留下的證據也起到了作用。很多時候也都是靠這些細微、或者一閃而過的靈感抓住線索的。”
頓了頓,廖琪接著說:“首先,這輛車,應該是配備行車記錄儀的。如果不在了,那麼肯定是被某個人拿走了。再結合屍檢、現場痕跡所留下的證據推測,拿走行車記錄儀的人,應該就是兇手。”
“為什麼要拿走行車記錄儀?”李其揚的問題脫口而出。
不過話一出口,就被鄭曉峰扇了一耳光。只聽鄭曉峰說:“傻啊,肯定是上面有能抓到兇手的證據啊。”
“如果行車記錄儀還在呢?”薛凱問。
“還在的話,那就查。我相信,死者當天開車到案發地的過程中,肯定能發現還要其他人的存在。”廖琪笑笑,說道,“但是,案卷裡並沒有關於行車記錄儀記載內容的資訊。無論是哪種情況,肯定是他們疏忽,或者是遺漏了。”
聽了廖琪的話,江陽竟冷聲說:“這麼沒責任心,偵查能力又這麼差的民警、刑警,案件破獲率怎麼會那麼高的?”
廖琪有些意外,但還是辯解道:“不能否認某些人確實存在瀆職的行為,並且不少人的偵查手段一般,但還是有不少好警察在的。像這麼荒唐的案子,並不在多數。”
之所以稱之為荒唐,就是因為,從一開始案件性質就是錯的。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這都是現場人員的錯誤。
就在廖琪也在為之氣憤的時候,張雅施施然走了過來,將手套摘下,露出那一雙精巧的手。她輕輕拍了拍,還未走近,便對廖琪輕喊道:“廖琪,我們來比對下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