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那是一個月光明媚的夜晚。(實際上就是一個小時以前。)
加菲拿著自己早上從十一那裡要的零花錢,興致勃勃的去了,暫停留在別墅門口的水果攤。
水果攤的攤主是位和藹可親的老奶奶,大概三十出頭,其年齡大概是加菲的120倍有餘。(加菲的貓齡約3個月)
這是水果攤第一次出現在這裡,安奈不住自己想要親自花錢的慾望,加菲飛一般似的去了水果攤跟前。
興致勃勃的挑選,然後,滿意的點了點頭。
心裡不禁豪氣萬丈的感嘆:
“妹的,沒一個我看的上的!”
於是乎,大手一揮,豪氣萬丈的指著那如同毛線球大小一般的蘋果,道:
“我要二十快的!”
加菲,不愛吃蘋果。
既然是自己不吃的東西,那就丟給十一吃好了。
於是乎,愉悅的等待著老闆裝好蘋果,又愉悅的數著找回來的錢。
卻不料,天降狂喜,得知,此水果攤攤主,智商遠不足以與聰明的自己相提並論。
自己可是知道100減20等於80的,可無奈天底下聰明人太少。
水果攤老闆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
加菲不會去責備。
但是,人類必須得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價。
於是乎,拿著整整多找的十塊錢和本就該有的八十,加菲馬不停蹄的回了別墅。
任由那個老闆在後面大喊大叫。
——
聰明人果然是老天爺最喜歡的孩子。
加菲如此心想。
自己這次一定要在十一面前好好長臉,讓他對自己平時的輕視追悔莫及。
加菲如此打算。
終於,等待許久,鏟屎官總算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