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此次的幫十一一把,實際上只是碰巧路過外加跟十一交情不淺。
至於他怎麼知道十一的任務委託?
這很簡單,因為舉行會議的時候BOOS就有簡單提及。
基本每一個任務十三都會簡單的介紹個大概,再然後才有人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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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芳還是昏迷不醒,對於將死之人,十一表現出了足有的尊重。
他翻找了一下床邊書桌的抽屜。
裡面有一個粉色筆記本,旁邊有一個懷錶,外加一些小卡片。
十一拿起那塊懷錶,開啟,映入眼簾的是一張有些發黃的照片。
照片裡,一個四十出頭的婦女抱著一個約摸十歲的可愛小女孩。
從容貌來看,兩人應是母子,而這小女孩,恐怕也就是小時候的郭芳。
十一又翻開了那個筆記本,裡面寫滿了漂亮的婉約文字。
日期,天氣,記錄種種。
這是一本日記,郭芳的日記。
偷看別人的日記真的好嗎?
十一沒有去思考這一類的問題,腦子裡最先浮現的卻是盜墓者和考古學家門挖墳的事例。
當然,盜墓考古不能同視而語,只要三觀微正,就知道兩者的本質區別。
考古學家是為了上交給國家,然後在本國的博物館展示,給群眾一定認知。
而盜墓的則只是單方面為了錢財,把咱大中華的寶貝賣到國外的事例也是不少。
所以有人若是把考古和盜墓相提並論,在那自認為世人皆醉他獨醒?
那這人八成就是腦子病的不輕。
建議你上去給他兩巴掌,至於後面他是否還手什麼的?又是否你能不能打得過什麼的。
咳咳,別說是妖叔指示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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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活人不會喜歡別人偷看自己日記,而死人不會喜歡有人光顧自己的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