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調查發現,死者生前是被膠帶束縛住了手腳,然後被焚燒致死。
這其中就有一個疑惑了,因為明明消陽大隊是接到指令來此來火,因為他們是接到了報警的了,報警人就是吳兆光。
那麼問題來了。
一個被膠帶束縛住手腳的人怎麼報的警?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案子背後同樣是有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同樣悲劇。
在吳兆光死前半個月,同樣是富都華成也發生了一起火災,居民候勇梅在家中洗澡的時候,客廳裡的香薰蠟引燃了茶几的報紙,悲劇發生了。
慌亂中的候勇梅先後撥打了火警和丈夫的電話,可就在消防及時趕到的時候,卻被一輛車牌號為海A3589E的白色金盃車堵住,直到一個小時後才找到已喝醉酒的車主吳兆光,將車開走,由於錯過了最佳時機,火勢沒有辦法控帛,候勇梅被活活殺死家中。
幾乎同樣的場景發生在了吳兆光的身上。
三起案件看起來互不相干,但是警方卻是經過分析認為這三起案件是同一人所為。
同態復仇。
因體罰而導致學生自殺的教師。
因貪財而將母親逐出門外的畜牲逆子。
因忽視公共安全而致人慘死的車主。
這三名死者如果放到網路輿論上來說,那沒有什麼可說的,必須死刑。
可法律管不了他們。
他們可以活的好好的。
然後呢,最終竟然有人把他們三人全都殺死了。
對於大眾來說這簡直就是大快人心。
兇手在很多人看來是替天行道。
甚至破案的警方都覺得有點解氣,畢竟這三個人死的不冤。
但身為警察,破案是他們的職責,不管怎麼說,殺人就是挑戰法律的底線。
以上就是在林振東出去臥底的一年不到的時間發生在東海的事情。
瘦子把情況大致的說了一下,然後說道:“我覺得警方就不應該抓兇手,我覺得這就是正義的化身。”
“別逗了,什麼是正義??”
林振東微微搖頭:“你別告訴我輿論就是正義,你要知道這個社會如果是靠網上的輿論的話,那麼有時候很多人的無心之失都有可能被判死刑,更不要提在媒體與網路的擴大下了,現在有多少次反轉的事情發生?”
“沒錯,這一點我同意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