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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富商失蹤 (1 / 3)

人口失蹤案,即便是在現代刑偵中,也是非常棘手的案件。

相比兇殺案來說,有屍檢和現場勘查作為依據,可以根據死者身份進行擴大展開調查,確定是仇殺還是情殺等等。

而在人口失蹤案中,離家出走、綁架、拘禁,殺人等種種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失蹤人員的生命安全也是非常難以保障的。

“人是怎麼失蹤的?”葉楓問道。

周縣令喝了一口茶,幽幽說著:“陳奇,是本地一個開染坊的商賈,在這附近一帶頗有名氣。他每隔一個月就要乘船走水路去臨城購進一批坯布,昨天上午,他離開家門,隻身前往渡口,此後便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哦?”葉楓的眉頭微微皺起,追問道:“有人證嗎?”

“妻子送他出門的,出門的時候鄰里也看見了。”

“船伕那邊呢?”

葉楓也端起茶碗喝了一口,一瞬間彷彿又回到了自己做為顧問幫助警方調查案情的日子。

“船伕叫胡三,陳奇每次出門都坐他的船,兩人交情深厚。昨天就是他們相約去臨城的日子,船伕一直在渡口等到傍晚,也沒有看見陳奇,便去陳奇家詢問,妻子這才得知陳奇失蹤了,兩人四下尋找未果後,就報官了。”周縣令搖搖頭,很是苦惱。

“看來他是在本地失蹤的……可以從他的社會關係展開調查,看看他在外有沒有仇人,有沒有債務糾紛,近期有沒有和誰發生過爭吵。”葉楓提出了自己對案件看法,同時下意識去口袋裡摸煙。

他摸空了。

“賢侄言之有理,這些事情就交給縣衙捕快去調查吧。”

葉楓微微頷首,眼中滿是堅決:“我想看一下案件的卷宗,以及詳細的調查情況。”

看著葉楓認真的模樣,周縣令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般,連聲應道:“賢侄去找武、範兩人吧,他們是負責這起案子的捕頭,會告訴你詳細情況的。”

……

永定縣在神都的外城,屬於附郭縣。官場上有句俗語: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三生作惡,附郭省城;惡貫滿盈,附郭京城。

在京城附郭縣做縣令,可謂是尷尬到了極點,這裡是天子腳下,頂頭上司更是直接駐紮在縣裡,公務受到知府的直接限制,就好比縣政府隔壁就是市政府。

所以,附郭縣的縣令是指定背鍋俠,好事都是上司的,壞事都是自己的。要想在縣令的位置上翻身,靠的就是政績“撿漏”。

永定縣衙在城南,坐北朝南,門口擺著兩尊一人高的石獅子,兩扇紅棕漆的大門,一架鳴冤鼓,看上去十分威嚴。

“何人竟敢擅闖縣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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