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瓊打量著眼前的兩具棺材當中,那一男一女的屍體,皺起了眉頭:“使用比自身境界高太多的東西可不行。”
方斌有些不滿地指著黎為天說道:“怎麼不行?他不就帶著半法寶上臺嗎?這東西比他自身的修為也高很多吧!”
宮瓊冷冷地說道:“半法寶沒有明確的規定不能帶。但是你這築基後期的屍體,不能帶!畢竟到時上場後,黎為天是要和它打,就相當於他的對手是築基後期!這並不公平。”
方斌叫了起來:“怎麼不公平!那他也可以直接換件法寶上臺啊!我一點意見也沒有!”
宮瓊面無表情地看著他:“黎為天換一件法寶上臺,我沒意見。但你要用這具築基後期的屍體,我不準!”
方斌氣得鼻子噴煙:“你這是在針對我!是不是因為我是四偏門的人,你就對我有意見!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宮瓊傲慢地睨著他:“我的比武臺,我作主!你想上我的比武臺,那就需要接受我的規則!公不公平,是我說了算。有意見,你可以去邀月樓,找比武大賽負責的管事之人。但是,沒有及時上臺,我會使用裁判的權力,判定你輸。”
方斌的嘴角直哆嗦。
宮瓊的意思夠明顯的了:要麼,他不帶築基後期的屍體上臺;要麼,就乾脆不要上臺。
他還能怎麼選擇呢?
去找比武大賽的管事之人,人家未必會為他出頭的。
畢竟這種事,並不是那種,在眾目睽睽之下,他明明毫無爭議地贏了,卻被裁判強行判定為輸的不公平事件。
這種有爭議的事件,大會的舉辦方,肯定會第一時間偏向裁判原本的判定的。
要不然的話,那些參賽者一有不滿就去鬧事要求改判,那些裁判都不用幹活了,在大賽也沒辦法順利辦下去了。
方斌只能將那具穿著宮裝的女屍體收起,換了另外一具中年男子的屍體。
比武臺下有觀眾遲疑地問道:“其實,方斌似乎說得也挺有道理的。這樣會不會對他不太公平?憑什麼尋常的修士,可以使用那些能力強大的半法寶、法寶,而他就不能使用高階的御使屍體呢?”
“我也這麼覺得。是不是那裁判,對他有偏見,在針對他呀?”有人也附和道。
旁邊的修士,恨鐵不成鋼地看著這兩名修士,“你們呀,這是被方斌的狡辯帶偏了!怎麼能把趕屍者的御使屍體,和普通修士的武器、寶物那些放在一塊來說呢!”
“就是!武器、寶物這些,都對普通修士來說,只是輔助手段而已,它們能發揮出多大的能耐,完全要看使用者如何使用。打個最簡單的比方,黎為天拿著金光傘,連贏了五場。但是,同樣的金光傘落到你的手中,可能你連一場都贏不了!好的寶物,也能考驗出使用者的底細來。因為上場後,真正和你決戰的,是黎為天本人,而不是金光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