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天府,大明朝廷的各個衙門,幾乎都集中在皇宮之南到長安坊之間的那一片區域。
但是,有兩個衙門不再其中,一個是刑部,一個是大理寺。
這兩個衙門因為負責刑罰和審案,大理寺位於皇城西側,靠近應天府城中心的區域。而刑部則位於內城朝陽門和朝陽門之間,位置更是偏僻。
這主要是刑部還有一座重要的附屬建築,那就是天牢。
這一個多月來,朝廷因為陛下御駕親征,太孫監國而沸沸揚揚,刑部同樣因為關押了大批山東官員和六大糧商的家眷,引發了眾人關注。
除了朱元璋時代,再也沒有那個時期天牢裡面會一次性關押數十名七品以上官員。因為關押的人太多,天牢甚至不夠用,只能將六大糧商以及他們的家人關押到大理寺的監獄裡面。
刑部天牢雖然名聲響,但是條件相對較好,許多官員都能享受一人一間的待遇,而且還能享受放風的時間。
除了這些,只要家裡有銀子疏通,他們還能讀書,寫書,甚至於其他官員一起下棋喝茶。
許多大臣甚至是以天牢為家,寫出來不少鉅著。
當然,這只是官員們能享受的待遇,像那些江洋大盜,土匪,馬賊,他們就只能住在暗無天日的地下室裡,甚至是水牢裡,等待生命的結束。
從正月山東案件爆發,二月這些官員被關進了大牢,都察院,刑部,大理寺組織起來的三司會審,已經進行了超過十次審訊。
大部分官員都對他們犯下的過錯供認不諱,但是仍然有不少官員堅持認為自己並沒有錯。
明朝的官員考核,有一個很重要的標準就是人口和稅收。
移民政策會讓老百姓們背井離鄉,低廉的糧價也會傷害到老百姓種糧食的積極性。
朝廷一邊要求官員們提升政績,一邊卻又鼓勵百姓遷移,打壓糧價,所以,這就形成了一個相互矛盾關係。
在這種矛盾的背景下,一些官員們不服,也就能夠理解了。
所以,即便是三司會審,大部分負責審訊的官員也會同情他們,因為這的確是一種悖論現象,不能全部怪這些官員們。
但是在皇權時代,是不會管你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不聽話,那就是最大的錯誤。
所以,現在矛盾不是這些官員做的對還是錯,而是應該如何量罪。
錯是肯定錯了,但是到底是重判還是輕判,以什麼樣的標準來判,才是最困難的。
大明不是不講法律的地方,一切都要依法行事。只要不是叛逆,即便是皇帝,也不能為所欲為。
因為不符合法律的命令會被大臣拒絕執行,皇帝總不能親自拎著刀,去砍了犯人的人頭吧!
皇上與大臣,是管理與被管理,但是有時相輔相成的關係。
當然,大臣們要執行皇上的意思,一般情況下,是不敢挑戰法律的底線和皇上的耐心的。
審判山東大案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任何要替犯人脫罪的行為,都被視為同謀。
大臣們難免又唇亡齒寒的感覺,傾向於輕判,但是輕判也必須要找到輕判的理由,不是誰說輕就能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