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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被侮辱的人 (2 / 2)

凌言德沒想到伊松娟竟然會罵起自己來,氣得兩隻眼睛直冒金星:“你是想反了嗎?說我眼瞎?哼,算我眼瞎,讓凌遠娶了你這樣一個不要臉的女人。你等著,看我怎麼收拾你!氣死我了,竟然有這樣的女人,眼裡沒有丈夫,也沒有長輩,我一定要把你搞臭,看你還能飛出我的手掌心。”

那一次爭吵的結果,是當天晚上又被凌遠拳打腳踢,伊松娟看著自己滿身的傷痕,開始痛恨起自己的父親。如果不是做木材生意的父親到鳳凰山林場來買木料,被凌言德灌醉了酒後許下這門親事,她也不會嫁到林場來。

在這次衝突之後,每次她與凌遠發生爭吵,凌言德都會在外面反過來說她,說她從來不顧丈夫,不顧家庭,也不生孩子,是一個敗家的女人,是一個掃帚星。時間長了,她就成了林場裡出了名的壞女人。成了男人嘴裡敗家的女人,成了女人嘴裡勾引男人的狐狸精。

伊松娟有苦說不出,她不知道要向哪個去解釋,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樣去做,才能堵住那些閒不住的嘴。她覺得只要自己在人前走過,就有人會指著她的後背議論她詛咒她。她覺得就是自己全身長滿了嘴,也說不清了,也講不出道理了。

最讓伊松娟感到苦悶的,是她找不到一個能夠面對面講理的物件,她覺得林場的所有人都在說她,可又沒有當面聽到他們在說她。除了凌言德和凌遠會當面罵她,其他人從來沒有當面罵過她。伊松娟不是傻子,他們的眼神明明白白地告訴她,那是一種不屑和輕蔑,時間長了,連無緣無故的孩子們也開始卑視她了。

凌遠喝醉了酒上山幹活時出事了,被工友們送進醫院後沒能搶救過來。沒想到這樣明明白白的事,也會被凌言德懷疑,他竟在林場報了警,說可能有人在凌遠的酒裡下了藥,故意讓他摔下懸崖的。

伊松娟知道凌言德是懷疑自己把他侄兒謀害了,她不怕凌遠的拳頭,也不怕凌言德的咒罵,卻對林場的傳言感到害怕了。她怕警察查不到真相,硬把罪名加到她的頭上,她怕從此自己再也洗不清自己的怨情。

警察開著警車來了,法醫對凌遠的胃內容物進行了化驗,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是中毒身亡的。凌言德不死心,還想要做文章,公安機關認為不能無緣無故製造不利於穩定的謠言,況且在警察開展調查的過程中,幾乎所有的人都證明了凌遠有酗酒的惡習。最後在公安機關督促下,林場將凌遠的屍體送去火化了。

伊松娟覺得自己逃過了一劫,她想起了凌言德咒罵自己時說過的話:“你逃不過我的手掌心。”自那以後,她幾乎夜夜都會做惡夢,夢見自己被凌言德推下了懸崖。每次醒過來,她都全身是冷汗,再也無法安睡。

自從知道林區設立了巡回法庭之後,伊松娟就有了自己的心事,她覺得自己再也不能任人侮辱,毀壞自己的名聲了,她要有尊嚴地活著,誰也不能隨意就可以欺負自己。

伊松娟想著心事走進法庭的時候,東方思義正在和書記員小王討論一件因為親子鑑定引起的離婚案件。小王看了看外面越下越大的秋雨,打量著穿了一身黑色連衣裙的來訪者,猜想著對方的來意。

小王沒見過這個女人,看上去她不會超過三十歲,臉上化了一點淡妝,只在眉眼之間輕描淡寫地點了幾下,恰到好處地勾勒出幾絲魅惑,如果不注意察看是不會發現的。

巡回法庭設立半年以來,只辦了十來件案件,除了凌媛訴杜少友那件有些讓人唏噓不已的離婚案,其他都是一些鄰里之間平常發生的一般性糾紛,經過法庭調解後雙方都握手言和結案了。這也是設立巡回法庭的意義,及時化解民事糾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依法保障基層社群的和諧穩定。

小王看著不急不忙地收著雨傘的來訪女子,心裡想:這麼大的雨,有什麼特別的事會讓這樣一位來訪者走進法庭呢?

(下期預告:第113章 誰的過與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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