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大軍入駐餘暨縣。
此時徵南軍高達五萬餘眾,即便留了一萬餘人在錢塘江北岸,南岸也有近四萬之眾,再加上孫軍降兵兩萬餘人,小小的餘暨縣自然是呆不下這麼多人的。
因此,徵南軍在抵達餘暨縣後,就大興土木,建造營壘。
等趙雲都督後軍收拾完戰場,將戰死者下葬,軍械物資收集完畢,趕到餘暨縣時,已經有現成的簡易營壘等著他們入駐了。
按照徵南軍的規矩,徵南軍士卒的屍體自然是立了個合墓,而孫軍則全部焚燒之後掩埋,以免生出疫病。
其實劉封一直想推行火葬,畢竟火葬確實具有一定的優越性,至少乾淨、衛生,對防範疫病有著很高的的作用。
不過這年頭想推行火葬可太難了,戰敗的敵軍也就罷了,火葬好歹還有骨灰可以分一分,總比曝屍荒野,或者萬人坑來的好一些。
可自己人這邊,那還是得規規矩矩的土葬了,最多也就是多立合墓,好減輕一些壓力。
這也多虧了大家連飯都吃不飽了,各種要求都降低了許多。
就這條件,都能穩居東漢末年各路軍閥中的前三了。
趙雲收拾完畢後,帶著幹活的兩萬孫軍進入營壘休息。
接下來的數日,徵南軍在餘暨縣進行休整。
劉封採購了餘暨縣以及周邊地區的大量物資,總算是弄到了不少豬羊雞鴨,還有大量的魚蝦,於第四日犒賞全軍。
劉封本人也在餘暨縣中宴請諸將,並評定本次戰事的功勳。
隨著劉備父子的勢力不斷膨脹,各方面的制度也開始趨於完善。
在軍功這一塊,劉封照抄了後世PLA的體系,並不單純以首級計功。
其實自秦漢起,就並非單純的以首級計功,只是首級功太過簡單粗暴,以至於後世大多都只提首級功了。
嚴格的說,除了首級功外,還有先登、陷陣、斬將、奪旗四大功。
這四大功就完全和首級功毫無關係。
先登並不是簡單的一個登上城牆,想要獲得先登軍功,必須要符合三個條件,首先就是第一個登上城牆,其次是這一次攻擊得破城,失敗撤退了是不算的,最後一個條件則是你還得活到戰事結束。
可見先登之苛刻,但先登一般都是奇功等級,是最大的功勳了。
斬將、奪旗這兩個都很好理解,而且比之先登還略微寬鬆了一點,除去了第三個條件,也就是你幹完之後戰死了,也一樣追敘你這個功績。
唯有陷陣,是真正的群體功績,需要指揮官極具智慧和勇氣,帶領著一定數量的精銳士兵,或撕破防線,或正面陷入敵軍擺好的軍陣之中,以完成既定的軍事目的,危險異常。
舉個簡單的例子,高順這次就有陷陣之功,他作為首批登陸錢塘江南岸的孤軍,奮勇作戰,牽制了孫軍三四個時辰,奮戰到了最後一刻,全軍傷亡超過五成,不但沒有潰散,還參與了大反擊,生擒活捉了芮良兄弟倆。
不過陷陣和先登不同,並不是鐵定的奇功,還是得以難度來定功。
這一次,劉封制定了一個比較周密完善的敘功體系,準備在這次定功中推行看看。
之所以選擇這一次,一來是正巧趕上了,二來也是這次功勳相當重要,而且戰事比較綿長,算是徵南軍第一次遭遇到持續戰鬥半年以上的大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