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歲時真尼瑪好看!
其中還被幾個高階彈幕霸屏:
靠!
臥槽!
這男人我的!
.....
季正卿:“有什麼事?”
說這話的時候,他看都沒看花哨,盯著她的手,把自己的書包帶子往外扯。
花哨不僅沒鬆手,一用力,將他整個人扯得轉了半個身,正面向她近了半步。
兩人之間幾乎只隔了個書包。
周圍再次響起集體抽氣聲,其中還夾雜著驚呼和後退的腳步聲。
似乎下一秒就有慘案發生,做好被誤傷的準備。
花哨:“額......”
她發誓,她真的是下意識的動作。
那一瞬間完全忘記了這個世界的祖宗根本不認識她。
他現在是季正卿,一個十七歲,父親是重刑犯的叛逆少年。
就在前幾天,他還在校門口和校外混混打了一架,踩斷了人家的肋骨。
人人都怕他。
怕他的冷漠,他的喜怒無常,他“重刑犯”兒子的頭銜。
董琴心也怕她。
但花哨不是董琴心。
不過......
現在該說什麼?
好久不見?
屁,剛還在一個教室裡,她還姿勢狼狽的摔了一跤。
也不知道有沒有被他看見【吐血】
那...說你好?
神經病吧...還不如問你吃了沒。
“咳咳咳——”糾結之下,花哨又咳了起來,但抓著少年的書包帶子沒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