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平略一般不會在週末來調查科詢問最近幾天的電報和其他事物,這人一向享樂慣了,巴不得我能全部給他代理呢。
他冷笑一聲,這樣也好。
從漢城到建康走船運要2天,也就是說48小時。
錢禮主立刻做出了決定,找到了自己的信任之人,連夜坐車去了申城。
另一方面,他著急地將自己翻譯出來的檔案全部銷燬。
不行,得兩條腿走路,自己也要離開。
黎明這個人太危險了,只要他到達這裡,自己就算留在這裡也只是白白送命。
何不趁此機會,一併離開。
兩個人傳遞資訊,肯定會比一個人穩定可靠。
他說著看了一眼,陪伴自己工作了兩年的地方,將自己留下來的一切物件和信紙全部銷燬。
只是自己的妻兒沒辦法一起前行了,又恐楊平略加害於她們。
錢禮主只能留下了一封威脅信,至少楊平略想要保住自己現在的地位,就不會讓之前他善後的那些醜事曝光,隨即去了車站。
申城有個乞兒的住處,錢禮主是知曉的。
當時沐馥與他交換資訊時,留的也是那裡。
畢竟那個位置十分的不引人注目,但是一身大衣打扮的他突然地出現在那裡又十分地奇怪。
路過一個裁縫鋪,換了一身衣服走了出來。
“行行好吧,給點吃點,要餓死了。”路上形形色色的乞兒巴著有錢人乞討。
有些人不耐煩地直接給他們一腳,唯獨只有一個小乞丐毫不在意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繼續乞討。
他好奇的走上前去給他碗裡放了一塊五角星的硬幣:“你知道醜宏嗎?他跟你一樣是乞兒,見過嗎?”
面前這人工人打扮,舉止間透露出不一樣的氣質,我這個名字又從未在外面叫過,他是怎麼知道的?
醜宏翻動手裡的硬幣,想起了前段時間沐馥的交代:“以後如果遇到拿這枚硬幣的人,直接將人帶到你的家裡,讓他將事情寫下來。你們幾個打扮成乞兒的模樣,到富人區找王先生。”
“你跟我來……”醜宏拉著他的胳膊,竄進弄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