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院了,醫藥費多少?我讓當事人交了一萬醫藥費的。交了沒?當事人態度很好,你們是工程款糾紛事宜,大事化小。”
“什麼工程款糾紛,根本就是惡性行為!周是在我專案施工工程,我又不欠他欠工程款!”
“那就是工程款糾紛,周動手肯定不對,但事出有因,差不多就行了,醫藥費他們承擔,再賠點營養費,有多少醫藥費?”
“我不在乎醫藥費,醫藥費不要周承擔!拘留起來就可以!”
“這你不講理了,你們外地人在這裡做工程,也要懂規矩,該給的錢還是要給,工人也不容易,拘留是可以,但是當事人態度比較好,拘留兩三天就沒必要了,是不是?你這輕傷也夠不上。”陳警官看著病歷說道。
我問警官,“哪輕傷怎麼說,重傷怎麼說。”
“輕傷就涉及刑事了,你們夠不上,不信你自己去鑑定,鑑定費要幾千,只能自己出錢,而必呢,我做工作,讓周多補點營養費。”陳警官又說道。
我說道:“那就現在不處理,我去鑑定。”錢程說道。
我意料之中,離開派出所。
去之前我就瞭解,周雲兒子在街道有遊戲機經營,和轄區派出所關係好,今天去,就是探探派所意見,果不其然。
省廳於洋之前公安局專案招標就有接觸,雖然工程沒中標,但是關係還在,我電話聯絡,於洋立馬答應幫忙,讓我直接去鑑定中心找任主任。
我一路打點,鑑定報告結果,輕傷!
又找演藝場保安隊長陳軍(同一轄區,會所合作時有交集)溝通派所。所長、副所長、指導員、辦事警官每人一套價值700多元的保溫杯。
子玉更是憤憤不平,和三大爺哭訴,三大爺轉業之前是合州炮團司令,現在是某局副局長,自然幫忙,馬上和市府秘書長打了個招呼。
我再接到派所電話,是一把手親自打過來的。
“喂,錢程嗎?我是派所,你過來直接找我。”
一到派出所,直接上樓找所長,所長和副所長在談工作,我進門一介紹,提過鑑定報告。
“坐,恢復了!已經構成輕傷了,這個陳,怎麼辦事的?還不把人先拘起來!這事你辦吧。”所長對副所長說,又問我,“你還有什麼要求?”
“我相信政府,沒什麼要求!”我說道。
晚上8點,嗚嗚的警車把周雲兒子周強抓起來,關進拘留室,次日就是中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