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領導清清了嗓門,
“這樣啊!各位施工班組,我們已通知房產公司法人孫謙,立馬到場,妥善解決!”
“不會出面的,我們聯絡了一個月,就是不出面解決,現在工人要跳樓了。”下面有個女人說道。
周工說道。
“錢總,這人就是做門窗的,也有100多萬沒拿到。”
領導目光掃望大家,
“放心,我們通知他怎麼可能不出面,他不出面,就抓起來,現在政府維穩是大事!他有房子在,大不了房子拍賣也能夠保障你們的利益。”領導說道,“這樣,現今各單位應該全部到場了吧,我們做登記,保證三天內妥善解決!”
“我們等不了,沒飯吃了。”底下有又人喊道。
領導模樣的人又說道,“我想不至於吧,政府處理也有流程,要相信政府,答應你們的事肯定處理好!”
“答應我們多少次了,我們怎麼相信?”
“你們大家推選代表,可以直接參與我們協調處理,隨時可以瞭解處理流程,好不好?”
“我們欠多,我們錢總作代表!”大老周大聲說道。
“你們是?”領導問。
“我們是精裝修工程的。”
“你們還有多少錢沒拿到?”
我站起身來說道,“我們合同是748萬,現在工程完工了,還有200多萬。”
“哦,可以,大家同意嗎?”領導問。
“可以!”門窗工程代表說道。
“同意!”綠化工程代表說道。
。。。。。。其他材料商都沒意見。
經我兩天瞭解,房產公司把沒銷售房子大部分已抵押銀行,從銀行貸款4700萬元用於後續精裝修、門窗、綠化等工程,剩餘的房子價值已不足2000萬。
僅頂層27樓為增建(辦不到房產證,房產公司自用)
區政府出面,把剩餘房產產權認購,政府拿出1800萬按比例支付工程款,我合同金額欠款200多萬,但維穩也有原則的,支付至70%不作予維穩條件,30%工程款只能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況且沒有決算。
政府領導汪主任說道。
“錢總,按比例不予支付你們,你參與解決,又是代表,安排你50萬。”
我只能接受,要求孫謙私下單獨寫了欠款手續,並讓房產公司法人簽字蓋章。
後話:大老周後續兒子到房產公司上班,自行結算抵了房產,周工小殷透過訴訟中富公司支付工程款,中富雖然敗訴,扣除的還是我其他工程款,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