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我要吳晴去銀行取錢。
“什麼?你要買汽車?你看進貨越來越多,這麼多人工資開銷,現在利潤還看不見,哪有錢買汽車。”吳晴一口回絕。
“不用門市的錢,我自己有,就是缺一點。”
“你哪裡來的錢?是不是工地收的?那也是門市賺的錢。”
“我打牌贏了十幾萬,準備買桑塔納2000。”
吳晴差一點跳起來,
“你要死啊,打牌打這麼大!你有錢買車我沒有意見,就普桑10多萬就可以,你看,許總大老闆也就2000型,不給。”
“這有什麼,汽車也是資產,我已交了一萬定金,不買難道作廢!”
我聽吳晴不答應,有點生氣。
“我不管?你不要解釋,不行就是不行!自己解決!”
“不講理?錢不是你一個人爭的,門市的錢我就不能用?”
“你以為我們討價還價賺錢容易啊!你就進進貨,喝喝茶、打打牌就有錢賺?”
“分工不同何以,沒我發貨回來,你們賣什麼?”
“反正不行!你有錢,買飛機回來,我也不管,拿錢,沒有。”
我感慨,也怪自己,平時費用不在門市支出,致使吳晴把控著門市的資金,簡直像只貔貅,只進不出。
我有自己的收入,工程隊的材料差價,每年還能給工程隊代開幾百萬材料票,打牌心態好,技術不差,贏多輸少,為了打牌自由,懶得去管門市資金。
對於吳晴,我真心沒半點辦法,超過上萬的錢,從他口袋拿出來,不是輕而易舉的,再吵下去影響做生意,丟失顏面,反正錢不多,於是貸款6萬,還是把汽車提了回來。
幾個月後上午,
派所兩位警官到市場找我,
兩警官是剛到任才一週,一個姓顧,一個姓陳。
顧警官從公文包拿出一張檔案交給吳晴。
吳晴接過來一看,逮捕令,上面還有市公安局的大印,蒙了。
“請問警官,他到底出什麼事了?能不能麻煩告訴我?”
“不能告訴你,必須他本人去派出所解決,你把檔案交給他就行,告訴他,這個檔案是有時效的。”
吳晴看警官走遠了,趕緊打我電話。
“錢程,你在哪裡?怎麼派所發來一張逮捕令,要你去派所處理,你做什麼了?”吳晴緊張起來,小聲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