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的困惑和迷茫,敏感和痛楚,都開始說給他聽,他的反問往往是隻言片語卻又一針見血,讓我更加認清自己。
我慶幸這次停下了車,不為五十塊錢,最大的收穫便是遇見他,這也許是上天的恩賜吧。
將他送到附近的服務站,我笑著告別,卻沒有刻意的去加個微信或者聯絡方式,因為有些人的出現,是一種過客和經歷,享受就好,如果強行讓自己介入甚至瞭解別人的生活,往往會發生認知的改變。
有了這個經歷,我開始對接下來這個話癆小哥們產生了興趣。
我不斷想象這無名小哥,該會以什麼樣的姿態出現在我視線中,背個吉他、梳個髒辮,穿著鉚釘皮衣和馬丁靴?
最後在約定好的地點見到他時,遠遠地我便感受到滿滿的惡意,二十出頭的哥們,板寸的髮型,後腦勺是一個WiFi圖案,卻只有兩格訊號,一個男人揹著幾大包零食在高速公路上,站在路邊朝我招手。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與之前的攝影師相比,我總覺得這哥們好像缺了點什麼。
確認車牌號後,他上了車,看了看中控臺上放著沒吃完的奧利奧,從帆布包內取出一包可比克說道:“聽說開車解乏奧利奧跟可比克更配哦,要不要買一包?”
“誰說的?”
話癆哥們自來熟性格,毫不在意的說道:“我說的。”
我反問道:“現在是樂事的時代了吧?”
“那可不一定,就像你,越老的東西越有味道,告訴你吧,其實我就一沿路賣小食品的,沒跟上潮流。”
“廢話,放那麼長時間能沒味道嗎?”
“你強詞奪理!”
“你胡攪蠻纏!”
“傻逼!”
“蠢驢!”
之所以敢這麼說,是因為我之前摸熟了他的脾氣,交情也在之前的幾句對話中迅速熟絡起來。
我起勁了,拍了拍手臂道:“兄弟很社會啊,告訴你,我紋過身。”
“我打過野。”他白了我一眼。
“我扛過槍。”
“我挖過壕。”
“我喝過最烈的茅臺酒。”
“我日過最野的泰迪狗。”
我真想一腳送他下去,最終看在他幾大包零食的面子上,感嘆道:“臥槽,哥們你牛,保溫杯裡有熱水,趕緊拿一盒泡麵泡上,感謝緣分!”
他將信將疑的開啟一盒泡麵,邊泡邊打量著我,然後伸出一隻手接著道:“自我介紹,我叫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