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就這麼留在了家裡。
林小曼自己帶著她,準備等她熟悉了家裡,明天開春再把她送去幼兒園。
高媽見兒媳婦預設了,心裡也鬆了口氣,悄悄跟高大姐說:“我就說小曼是個仁義的好孩子。”
高大姐說她:“你既然也覺得她好,就別老給她施加壓力,人大夫都說了,有時候壓力太大反而不容易有孩子。”
高媽嘀咕道:“我也沒給她壓力啊,我就是嘮叨幾句唄。”她說著伸手去捶後腰,“哎哎,這三個孩子真要把我累死了,不行了,這歲數大了,不抗折騰了。”
哪怕僱了個人幫著,她也覺得力不從心。
高大姐心疼母親,過去幫母親按摩,嘴裡卻埋怨道:“你不就不該給看秀梅她兒子,讓她奶奶看著唄。”
高媽拍了她一下,“那是你妹妹,你怎麼那麼狠心?要是換了你,你說我能不管?”
高大姐撇了撇嘴,那可不一定。
她住在縣城,以前條件不好,交通也不方便,一年也回不去幾回,孩子們和姥姥、姥爺並不十分親近。反過來想,在其他幾個弟弟妹妹之間和她相比,母親會選擇看誰的孩子那不言而喻。
“行了,你都多大了,還跟你妹妹攀。”高媽又直了直腰,“不用敲了,我這腰啊都是年輕時累的,敲也沒用。”
林小曼和高建軍中午沒在高家吃飯,她這段日子忙一直沒回來,後來帶明月,她還是有些生婆婆和高家的氣也沒回來。
現在回來,當然要去看看家裡,她沒帶明月,讓她和弟弟們在一起玩。
她怕時間久了,明月和兩個弟弟感情生疏了。
林母心疼的握著她的手,低聲和她說:“要不,去省城大醫院檢查檢查?”
轉過頭就是她結婚四整年,到現在沒有孩子,哪怕大家不說,可心裡都著急了。
林母為女兒著急,是怕她被婆家嫌棄。
什麼?不嫌棄?
呸!
誰信你們的話啊,不嫌棄,把明月放她那讓她養?還說什麼讓她給帶個孩子出來。
這不是嫌棄是什麼?
林小曼搖了搖頭,“不用,我和建軍說好了,有就要,沒有也不強求。大不了抱養一下。”
林母嗔怪道:“抱的哪有自己養的親?”她往外瞅了一眼,湊近女兒身邊,小聲說:“再說,男人哪個不想要自己的孩子的?他現在說的好聽,是因為你還年輕,漂亮,等將來你歲數大了,他嫌棄了,這沒孩子就是一樁罪。”
林小曼知道她說的是實情,有些人就是這樣的,可她還是搖頭拒絕了,“這事,以後再說吧,也許以後我會去檢查,不過不是現在。”
連五年都沒到,查什麼查?
當初她認識的幾個人,結婚六七年才有孩子的好幾個呢。
別人的話她並不在意,只要高建軍跟自己一條心就行。
林母真為她擔心,“唉,你說說你,可真夠犟的,算了,你心裡有數就好了。”
想想又說:“既然建設那個孩子擱你那養著,你就好好待她,就算將來……”她含糊了剩下的話,就算將來,有這個你養過的侄女,也比外人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