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寫書,第一次上架。
以前總是在別的書裡,看到其他作者的上架感言。
那些作者個個都是人才,上架感言寫的比正文都好看,導致我看書的時候都是先看上架感言,再翻回來去看正文。
當然,看別人的上架感言是另一回事兒。
自己寫,就又是另外一種感覺了。
看網文十多年的時間,以前也陸陸續續寫過兩本,但都寫到兩三萬字都斷掉放棄了。
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我告訴自己,我不能做細狗,我要堅持下來。
說不定會有奇蹟發生呢——
然後我就開始大量的看排行榜上的書、查資料、反思總結。
我一直在想,為什麼這些書成績好,為什麼這些書讀者們愛看,他們之間的共同點是什麼?
我聽一些老作者說,網文最關鍵的是要爽,只有寫的爽了讀者們才愛看。
但顯然這樣的說法是不全面的。
詭秘之主、道詭異仙這些非常規意義上的爽文,依舊能取得很好的成績。
在讀了許多書,經過了許多思考後,我終於慢慢摸索到了一個不太準確的答案。我覺得網文的核心似乎並非是爽,而是有趣。
有趣又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難以用具體的形容詞來解釋。
可如果換句話來說,就很清晰明瞭了。
那就是不無聊。
在想明白這點之後,我就開始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查閱資料,想劇情,列大綱。
我先把德靈縣的大致劇情列下來,然後再往裡面一個個的填充小的劇情,再把小的劇情切片成一段段的場景,最後再轉化成文字描述出來。
每想出來一段劇情後。
我都會反覆思考,這樣的劇情講述的到底是不是一段有意思的故事。
即便是暫時達不到這樣的要求,也要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缺點。不斷朝著這樣一個目標努力,改善。
等我寫好了六千字的開頭,以及兩千多字的後續大綱後。
我從網站上查詢到了編輯的聯絡方式,開始內投。